天津市静海县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天津市委《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天津市静海县紧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为重点,以防范用权风险为牵引,狠抓任务落实,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同时,注重构建层级分明、协调联动、科学高效的农村惩防腐败体系工作框架,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突出三级联建,构建保障有力的组织架构
一是突出加强领导,构建三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了县委统一领导,乡镇党委组织推动,村级组织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县委建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总体研究部署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建立了推动小组,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具体措施。村级组织负责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
二是突出强化职能,完善三层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了县纪委、乡镇纪委、村监委“三位一体”的组织保障体系。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增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认真落实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设立了督查考核室,抓好农村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督查推动和责任考核,协调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增设3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加强对乡镇、站所和村干部的监督,着力查处乡镇科级以下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乡镇纪委充分发挥教育预防职能,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要求,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推进制度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公开,指导规范村监委建设。村监委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依法履职、勤廉干事的民主监督。
三是突出工作实效,健全三层考核评价体系。在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层面,采取结构化考核、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综合统计分析;在乡镇层面,采取三方联动考核办法,对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和工作室进行考核。把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乡镇纪委教育预防工作和工作室监督查办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在村街层面,以农村板块反腐倡廉建设为抓手,以村街“六制一体”促勤保廉工程为重点,采取实地查看、观摩联评、现场打分等办法进行考核,增强农村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完善四项机制,打造特色鲜明的运行模式
(一)健全完善教育引导机制。一是区分教育层次。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层面,开展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纪条规教育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在乡镇局机关和基层站所层面,重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业规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村街干部层面,重点开展勤政廉政和法规制度教育。二是创新教育形式。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开通党建网和手机报,加强对党的优良传统、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组织开展了十佳勤廉好班子、十佳基层站所和十佳村街标兵“三级联创”、“夸村官”等活动,选树勤廉典型,树立正确导向;组织村干部全程旁听案件公开庭审过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教育效果。三是丰富教育载体。以村干部百日培训工程为载体,邀请专家进行专题培训,促进廉政法规的学习落实;开展“送廉下乡”活动,通过演廉政小戏,建“农廉书屋”,放廉政影片,组织反腐倡廉成果展、廉政书画笔会等形式,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影响力;在县电视台、《天津日报·静海文汇》和《静海纪检监察》报开辟廉政知识学习专栏,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二)健全完善科学控权机制。一是科学分权。在全县各村街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村务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务监督机构的“四权分立、三委共治”的村级组织权力体系。二是制度限权。以规范村级组织权力为重点,健全完善勤廉承诺、村务决策、村务监督、问责追究等制度,推进“六制一体”促勤保廉工程;全面推行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等制度,村务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六步决策法”。三是流程制权。梳理职权、清查风险,确定村街“两委”权力76项,全部编制运行流程图,编印《村“两委”工作规程》,印发村“三委”成员和村民代表;清查梳理出8类权力风险,划分三个等级,制定45条防范措施,共发现问题1200多个,提出整改意见1500多条,促进了村干部廉洁履职、规范用权。
(三)健全完善监督制衡机制。一抓联动公开。坚持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全、看得懂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联动公开,实行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考核“五统一”标准化建设,打造农村基层阳光公开机制。二抓双向监督。县纪委、工作室和乡镇纪委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受理信访等形式,加强对村级组织监督。从2008年开始,每年对全县三分之一的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审查,三年审查一遍。对89个重点村实行重点监控,乡镇每季一审,县里半年一审,发现和纠正了一批“三资一费”、“三保一扶”、“三费一金”等问题,防范了权力风险。建立了“双诺、双示、双述、双评”制度,每年村“两委”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别向乡镇党委和村民作出承诺,并在乡、村两级公开栏公示;年终,由村“两委”负责人将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述职、接受乡镇党委和群众代表的评议。三抓提级代管。在坚持农村“三资”、“四权”(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受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乡镇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公章和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强化对村级财务事务的监督,促进了农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四抓科技支撑。推进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便民为民、“三资”监管和惠农资金五个中心建设,架设五条电子监察线,县纪委建立电子监察室,通过视频音频系统与各中心联网对接,实时监控,实施评价,实现了涉农资金网上监控和权力运行实时评价。
(四)健全完善惩治治本机制。一是突出惩处重点。牢牢把握农村基层办案工作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着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办案;围绕着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办案;围绕着农村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办案。二是强化办案工作。健全完善了线索排查、联查协作、公开办案等制度,办案工作质量效率得到明显提升。2008年以来,共查办涉农案件12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1人,挽回经济损失1134.2万元,为81名干部澄清了是非。三是注重源头治本。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查教结合,综合运用查处的案件资源,开展警示教育,起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坚持查建结合,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指导发案单位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坚持查管结合,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三项措施,搭建推动落实的工作平台
一是抓责任分解。坚持“项目式运作”,每年以县委文件印发责任分工,向各牵头和协作单位下达任务,并将任务逐项细化、逐条分解,定责任、定目标、定人员,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真正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进党政领导班子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惩防体系建设。
二是抓推动落实。坚持“工程式推进”,强化目标和过程管理,将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进行阶段划分,明确各阶段任务目标,制定详细工作流程,扎实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县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情况汇报等制度,及时加强沟通联系,集聚体系建设强大合力。实行“台账式督导”,挂账督办、时间倒逼,通过日常检查、定期巡查、专项督查,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狠抓推动落实。
三是抓考核激励。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每年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县纪委半年组织一次观摩联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现场讲评、打分,并排定名次。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县委、县政府每年对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