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县公开测评法律服务工作纠治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
近日,湖南洞口县公示了全县6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及9个法律服务机构的测评结果,印发了法律服务工作测评通报,表彰了11名优秀执业律师和9名优秀基层法律工作者,并指出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是该县在法律服务领域开展纠风工作的一个创举。
自今年3月开始,洞口县纠风办为有效纠治法律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在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和6个法律服务所的67名执业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综合测评。突出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组建了测评领导机构。今年3月,成立了洞口县法律服务工作者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司法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在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测评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测评内容和对象。通过调查摸底,核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工作机构的总体情况,并印发《洞口县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综合测评实施方案》,将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6个法律服务所及所属的67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列为测评对象,由法律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监督员、公检法系统业务科室和队所、物价及工商、税务部门的代表,从是否乱收代理费、收费后是否及时履职取证、是否存在指使诱导当事人请客送礼、是否按时出庭代理、是否依法办案、个人办案水平是否适应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测评。
三是创新测评方式。采取“一调二听三看”的方式进行。“一调”就是为每位参加测评的人员发放一张问卷调查表,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67名被评对象进行测评;“二听”就是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回访等方式,听取案件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机关相关科室和队所的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和建议;“三看”就是查看案卷材料及其他工作资料。自3月13日启动综合测评活动以来,共发放调查问卷表620份,回收率达99.9%,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相关科室队所人员座谈会2次,电话回访调查500余人次,上门走访调查100余人次,接待群众上访反映情况15人次。
四是强化测评结果运用。《洞口县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综合测评实施方案》规定,测评结果采取张榜公布、下发文件、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建议暂缓注册或停止执业;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法律服务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将进行通报表彰,并向社会公开。10月下旬,综合测评工作办公室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并评选了11名优秀律师和9名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并指出了当前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存在问题和不足。将测评结果在全县司法系统进行通报,在司法行政系统内网进行公示,向社会张榜公布;年底还将举办学习班,由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介绍工作经验,并组织县电视台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洞口县通过开展法律服务综合测评工作,有效纠治了行业不正之风,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规范了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各法律服务机构,针对此次公开测评中曝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服务收费制度、内部分配制度、监督约束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实现了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道德。综合测评为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套上了“整箍咒”,促使每一位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转变执业作风,主动与委托人勾通交流,认真调查取证,及时出庭代理。以前在法律服务工作队伍中存在的请客送礼、骗钱骗物、收费不服务、为双方当事人当代理、诱导他人作假证等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三是提升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能。职业技能是综合测评的重要内容,综合测评起到了督学作用,在法律服务行业营造了学法律、精业务的良好氛围,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明显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满意度由测评前的65%提高到现在的88%。(洞口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