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阳光投资审计保生态水电建设
近几年来,竹山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不断加强部门联合,探索创新机制,投资审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健全制度,理顺关系,搭建制度保障平台。为确保审计监督在投资领域不缺位、不越位,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十堰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出台了《竹山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10多个文件,逐步健全了县级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制度体系。以制度形式明确了全程跟踪审计的范围、形式、职责和任务,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建设项目,不能办理竣工决算,改变了过去投资审计“秋后算账”尴尬局面。
二是推行“三项制度”,实现“五项转变”。努力推行审计联系制度、建设投资联系会制度、整改落实制度,有力推动了投资审计呈现了“五项转变”的良好效果,即:县委、县政府研究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会议只由原来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参加转为审计部门必须参加;政府投资的债务认定和清偿由原来的建设单位说了算转变为审计认定为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可审制转变为必审制;建设单位由原来的抵触审计转变为主动登门请求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介入、事中监管,开展工程项目拦标价审计,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决策环节、招标采购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督关口前移,提高审计工作质量。2010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校安工程”拦标价审计,及时纠正了工程可竞争费用取费偏高、多计工程量、主要材料价格偏高等造成拦标价虚高的问题,核减工程造价455万元。
三是强化组织,部门协作,巩固投资审计成果。加强了移民、交通、城建等主要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就工程立项、工程资金来源、工程预算编制、工程进度等情况及时抄送县审计局,从而全面掌握项目底数,汇总建立全县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库。在审计结果运用上,对经审计查实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时查处,并严令建设项目资金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审计决定,为巩固投资审计成果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四是狠抓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依法审计能力。积极开展全员培训教育,选派投资审计业务骨干到省审计厅参与审计实践和投资审计专业培训。总结经验,以案点评,现身说法,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提高。2009年开展的县城垃圾处理厂投资审计,县审计局有意识的没有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在土石方开挖、清基单项审计中,否认了现场监理签字认可的“梯形”山体,审计核实为“梯形三角形”山体,仅此一项审减高估冒算410万元;又在砂石料回填、砌岸石块外运单项工程中,审减高估冒算223万元。审计实施结束后,县审计局迅速召开了经验交流会,用自己鲜活的审计案例丰富了同志们的审计经验。
五是整合审计力量资源,推动审计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坚持以效益审计方式实施专项资金审计和投资审计相结合,把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投资审计相结合,实行“多审合一”、“一审多果”、“一审多用”。2010年,在对县水务局农村饮水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竹山一中、县职业教育集团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县广电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时,县审计局将上述单位建设投资项目一并纳入审计范围,审减工程投资162.59万元,降低了审计工作成本,提高了审计效能。四是整合国家监管资源。在工作内容上横向到边,覆盖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和项目实施过程;在工作机制上纵向到底,整合利用纪检监察、招投标、财政投资评审等监管资源,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
近5年来,竹山县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和建设资金项目审计39个,涉及单位80个, 项目建设单位报审总投资额7.72亿元,审减工程投资1.5亿元,平均审减率19%,追回超付项目资金40多万元,为服务建设生态水电大县发挥了重要作用。(竹山县纪委 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