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桦川县对党员干部实行廉政认证制度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防止“带病入党”“带病提拔”问题,从源头上把住党员、干部入口关,推进发展新党员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与创新,黑龙江省桦川县对党员、干部实行廉政认证制度。即党员入党前、干部提拔前必须经过廉政教育、廉政评议、廉政考核、廉政认证。认证合格的按程序履行入党、提拔手续,认证不合格的不能入党、不能提拔。通过廉政认证制度的实施,使党员清清白白的入党,干部干干净净的做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一、廉政认证制度的内容
一是进廉政课堂,接受廉政教育。以党委为单位,以各级党校及各类教育阵地为课堂,对拟发展入党的党员和拟提拔的干部进行系统的廉政教育。党员入党前必须参加各级组织举办的廉政教育集中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0课时,干部提拔前参加集中培训学习不得少于40课时,结业成绩考试考核不能低于80分。通过正规化的培训学习,不断净化思想和心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读廉政书籍,做廉洁的党员干部。党员入党前、干部提拔前,必须按规定完成指定自学书目。自学内容由县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确定,每年布置一次,在保证完成指定学习内容的同时,还要写读书笔记。拟发展的新党员,每年要记读书笔记万字以上,拟提拔科级以上干部2万字以上。写心得体会文章,拟发展的新党员每年2篇以上,科级干部5篇以上。通过读廉政书籍,使其不断的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筑起一道坚固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开展民主评议,让群众讲廉评廉。党员入党前、干部提拔前,要在其工作、生活圈内广泛的开展群众讲廉评廉活动,进行廉洁自律的专项民主测评。按照重公论的原则,群众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5%的不能通过。
四是进行组织考核,实施综合认定。各级纪委在党员入党前、干部提拔前,结合党员考察和干部考核实施严密的廉政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学、廉、俭、纪、严”五个方面。
“学”即看其是否完成县委“三部门”规定的学习任务。“廉” 看其是否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是否有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是否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是否有借婚丧事宜操办敛财行为;是否有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行为;是否有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行为;是否有办事不公,违反政策规定偏亲向友行为;是否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俭”,看其是否有超标准更换或购买小汽车行为;是否接受过超规定标准的接待;是否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建住房;是否擅自用公款为自家购买电脑或支付上网费用行为;是否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行为。“纪”,看其是否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行为;是否有违反党的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严”,看其是否按《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是否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在社会活动中不搞特殊化和其他违纪行为。考核后出具廉洁奉公自律认证书,作为入党、提干的基础依据,测评合格的要分级建立党员、干部民意档案,以后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结果装入民意档案。党员连续三年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80%的进行诫勉谈话,干部连续三年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60%的免去现职,降一级使用。
五是签廉政承诺书,保持廉洁本色。党员入党后、干部提拔后,要与所在党组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在其工作和生活圈内公开,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廉政认证的程序及方法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发展新党员工作程序,认证工作采取分级、分层次的方法进行认证。拟发展的新党员,由批准其入党的党委、纪委负责认证。认证工作要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前进行。拟提拔的副科级、正科级干部由县纪委负责认证。认证工作要在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前进行。认证后,进行认证公示,公示一周后群众无异议,由认证部门出具认证书,认证合格的履行入党、提拔程序。认证的主要方法是:“谈”,即对认证对象进行廉政谈话,听取个人廉政总结、自我评价、廉洁从政的做法、效果及今后打算。“测”,对拟认证对象学习培训情况、廉洁从政情况、勤俭节约情况、遵纪守法情况、严格要求自己配偶子女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考”,对认证对象廉洁自律有关知识和自学、培训学习的内容及时事政治进行书面考试,成绩要达到80分以上方可通过认证。
三、认证的时限与责任追究
拟发展的新党员认证时限界定在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的两年内,如果认证期间发现或群众举报有其他不廉洁行为的可向前追溯。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正科级干部认证时限界定在确定为后备干部的三年内,如果认证期间群众举报有其他不廉洁行为的可向前追溯。经认证合格履行入党和提拔程序后,两年内发现认证期间有不廉洁问题,除对认证对象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同时对认证人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要追究认证人责任。
实行廉政认证制度以来,全县认证对象参加培训率达100%,培训考试合格率达98.7%。近三年来,基层纪委认证拟发展的新党员420名,认证合格379人,占90.2%;县纪委认证拟提拔科级干部109人,认证合格107人,占98.1%,有效地扭转了以往重使用轻教育,重提拔轻管理,重政绩轻廉洁的不良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