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全南县:“六项措施”开展《规定》专题教育活动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后,江西省全南县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基层站所、村(社区)学习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全程把关和指导。同时,各乡镇、基层站所、村(社区)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各乡镇、基层站所、村(社区)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2011年8月24日,该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全纪字〔2011〕35号文件),对学习落实《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规定》颁布后,该县县、乡、村三级先后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动员大会,具体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把宣传好《规定》作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第一任务,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宣传网络。一是县纪委充分利用全南电视台、《全南手机报》、《桃江源报》、《全南党务公开网》、《全南廉政网》等县级主要媒体对《规定》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各乡镇与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本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三务”掌上公开平台以及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对《规定》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各村(社区)利用“三务”公开栏,将《规定》纳入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行长期公示。同时,该县纪委还依托滨江社区的资源优势,与县委宣传部共同组建了“ 廉政快板队 ”、“廉政腰鼓队”和“廉政民乐队”等廉政文艺宣传队,编排了一批以《规定》内容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每逢周末、节假日,廉政文艺宣传队就深入各村(社区)的大小院落进行宣传演出,使基层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了解熟悉《规定》。四是结合“三送”工作进行宣传。县纪委组织力量,研究编制了《规定》学习手册,要求“三送”干部在进村入户了解民意时宣传《规定》,并把《规定》学习手册发放到村民家中。五是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同时,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截止目前,该县共悬挂宣传横幅369条、宣传挂图186张,发放学习手册1080多本,廉政文艺宣传队共举办文艺演出9场(次)。
三是认真学习领会,提高廉洁意识。一是该县主要领导把学习《规定》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委中心学习组会上进行了全文学习,全面掌握《规定》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各乡镇、各基层站所把《规定》纳入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积极组织领导干部系统、深入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三是依托县委党校,把学习《规定》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举办了2期全县性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培训班和4期乡镇干部培训班,开设了《规定》专题学习课,培训村“两委”干部356人,乡镇干部418人。同时,各乡镇也组织了《规定》的学习培训,培训工作实现了乡村干部全覆盖。四是将《规定》作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筑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火墙”。为了确保学习效果,该县还组织开展了以《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全县962名乡村干部参加了测试,测试的成绩已作为年终廉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廉政建设。一是各乡镇、基层站所、村(社区)党政负责人,带头按照《规定》中的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及工作人员重点围绕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3个禁止19个不准”开展自查自纠;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围绕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5个禁止22个不准”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二是结合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积极开展“回头看”、“七查七看”、“内部测评”、“外部调查”等,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19种突出问题。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党风党纪。今年1月至6月,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3件(次),立案4件,结案4件(其中去年遗留未结的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政纪处分2人;乡科级干部1人)。
五是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一是结合《廉政准则》,建立完善厉行节约制度。转发了《赣州市委办公厅、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加强了“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管;出台了“四定五不准五严禁”规定,大力整治公务接待“顽症”;推行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通过政府招标选定了5家定点维修企业,采购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监督管理软件,出台了《全南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南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有效堵塞了公务用车维修中的漏洞。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推行“三务”掌上公开制度。在巩固固定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新平台,探索用手机短信公开农村“三务”的新形式,在全县9个乡镇建立了“三务”掌上公开制度,拓宽了公开渠道,扩大了公开覆盖面、提高了公开效率。三是抓住重点,推进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纪发〔2012〕5号文件)。制定了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人事任免“票决制”,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代表参与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决策等制度;完善了基层党员议事制、民情民意收集反馈制、民主听证、一事一议、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制度。四是依托科技,建立“廉盾”监管系统。运用最新的电子及网络信息技术开发设计了一套集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为一体的、科学高效的党风廉政建设电子综合监管应用软件——全南县“廉盾”电子监管系统。整合了县、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系统和公车定点维修管理系统等多个子监管系统,实现多领域、多层面、多角度的监管,真正达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目的。
六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全纪字〔2012〕34号文件)和《关于开展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全纪字〔2012〕39号文件),成立了督查组,明确了督查内容和督查时间。督查组对照督查内容,就各乡镇、基层站所、村(社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情况先后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学习宣传效果、自查自纠情况、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曾锋东 李声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