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婺源县:财政局风险岗位管理推行“廉防廉控”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江西省婺源县财政局从2011年起全面推行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目前,该局按照县廉政风险防控办的统一部署,初步建立起风险防范内控机制。
(一)加大查漏补缺力度,确保查找风险点全面、准确。
立足“三个围绕”,采取“三种方式”,全面逐一排查。一是围绕财政职能查,查找在行政审批权、行政评审权、行政执法权、项目资金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收费项目、干部人事任免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二是围绕工作岗位查。领导岗位上重点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拨付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基层所、科(股室)负责人岗位,重点查找在依法行政、资金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发生或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其他重要岗位风险,重点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遵守程序、行使权利、执纪执法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或潜在的廉政风险;三是围绕案例案件查。分析近年来财政系统特别是鄱阳案件等发生违纪违规违法案件,特别是在大案中腐败行为产生的环节、根源,分析制度、监管上的缺失,确定风险点。采取“三种方式”查:一是采取人人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印发风险点问卷调查表和有关制度征求表,做到干部职工人手1份,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凝聚集体的智慧;二是采取座谈讨论,面向公众的方式,通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公开廉政监督举报箱、设立举报电话、执法廉政信访等办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采取调查研究,专题探讨的方式,开展了廉政理论、形势、法规和案例警示教育专题活动,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通过反复全面逐一排查,梳理归纳,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排除隐患。
(二)、抓制度建设,保证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科学管理,划定风险等级。结合工作实际,对86个风险点,按照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划定风险等级,划定Ⅰ级风险点13个,Ⅱ级风险点25个,Ⅲ级风险点48个;二是分析评估,制定完善制度。通过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执法工作的风险点主要存在七个方面的环节风险:即“党风廉政建设环节、行政许可审批环节、行政处罚环节、行政管理环节、行政监管环节、其它环节”。分别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度》、《党组(班子)议事制度》、《人事和干部任用制度》、《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5个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局还制定了《廉洁自律制度》、《责任追究制》;绘制13个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流程图和6个业务防控风险流程图。构筑起了税收执法工作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风险防范责任。在2011年6月下旬还与全体干部职工签定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把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落实的责任分解到到职能股室、工作岗位、具体业务上,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做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监督与管理相结合、防范与创新相结合。同时,继续坚持权力公开,利用政府网络平台、上公开栏和走访座谈、邀请评议、现场咨询等形式,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主动把财政资金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制度执行的整个过程纳入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以推动阳光行政,降低和控制廉政风险。
(三)、抓监督管理,着眼建立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对照风险搞监督。把考核对照到风险点上,对Ⅰ级风险点,如“三重一大”,如行政处罚等,采取定时不定时的方法,强化考核,对Ⅱ级风险点进行阶段考核,工作完成,廉政考核紧跟进行,对Ⅲ级风险点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一次;二是围绕制度搞监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以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为标准,看存在廉政风险的工作,是否落实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到位、公开透明、落实监督措施,使风险在执行制度中得到化解;三是立足过程搞监督。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关口前移,置于执法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从“事后监督”转向“事前和全过程监督”,真正置监督于权利运行之中。通过考核,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把腐败行为杜绝于未发生阶段。四是实行动态搞监督。通过制定廉政风险管理工作考核测评办法,着力发现新的风险点,调整老风险点的预警级别,再根据风险点的变化修正制度,分解夯实责任,再用制度规范指导工作,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动态循环。(汪鹤峰 尧致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