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机制调整的加快,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农村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与矛盾开始暴露。直接表现为农村党风廉政信访量的增多,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调查研究和提出对策。
一、调研过程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现辖洛北乡、红山乡2个乡,既有处于城郊结合部、经济较发达的行政村,也有交通闭塞、经济较贫困的行政村。2011年以来,区信访局结合信访业务工作,先后对农村党风廉政信访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样本既有接待来访和办理来信的档案,也有对农村群众的走访记录。调研方法有随机抽样、问卷调查、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召开区直部门负责人、乡党政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及普通村民等各个层次的座谈会6次,直接访问村干部8人,访问村民57人,调阅村务档案、帐册10卷,各种资料15份。力图通过这些调查情况,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农村党风廉政信访问题、成因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农村党风廉政信访问题的对策。
二、存在问题
当前形势下,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随着利益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和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农村党风廉政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可避免地触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遇到许多过去不曾遇到的复杂问题,这些问题必然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主要表现在:
1.村委会换届选举与两委工作中的问题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两委换届选举中,有的村宗族、帮派关系复杂,相互争权夺利,特别是一些较富裕的村,这种情况就更明显,换届工作中互相拆台,或在选举过程中违法拉票贿选。选举结束后没有选上的一方就煽动群众上访,反映村干部各方面的问题,以达到迫使选上的一方下台的目的。二是有的村村支部与村委会工作不协调,互相争权夺利。
2.村务、财务及村干部经济、作风中的问题
一些村中大小事务不经村民会议研究通过,仅由村干部个人独断专行甚至以权谋私;有的村组织账目不清、财务不公开,村民对村干部的个人收入、村中财务收支有疑问。
3.农村土地征用中的问题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有的村民认为补偿过低,不能弥补失地的损失。特别是一些贫困村的村民,土地被征用后,失去了传统上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对将来的生活无法规划;二是在集体土地补偿费分配上,一些户口仍在本村的外嫁女按照传统做法无法分得,由此产生不满;三是村民土地被征用后,对重新分配的土地有异议。
4.农村土地承包及村福利中的问题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嫁女要求村委会保留她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与其他村民一样的福利待遇;二是调整土地及发展商业用地的方案没有经过大多数村民同意,有些村干部甚至以权谋私,私自多占地,占好地,引起村民不满。
5.宅基地纠纷中的问题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乡、村及有关部门在安排宅基地、审批建房时把关不严,对实际情况不了解,只是按程序批办手续,影响了相邻关系,造成了矛盾;二是对问题调处不及时、不得力,致使问题久拖不决,容易激化矛盾;三是部分村规划不明确,宅基地权属不明、面积模糊不清,引发村民之间的争议。
第1、2类问题是当前农村党风廉政信访的直接问题。第3、4、5类涉及农村群众切身经济利益,村组干部在事项处理过程中掌握相当分量甚至是决定性的权力,其工作方式方法是否符合程序,利益分配原则是否公平公正,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威望,极易引发信访问题。
三、产生原因
引发农村党风廉政信访问题的原因是错综复杂、多方面的。大多数信访问题的引发,可以从村干部、乡、群众三方面进行分析:
1、村干部方面
(1)少数村干部在农户申请建房时吃、拿、卡、要。对村集体项目不公开招投标,优亲厚友,从中谋利。在土地承包、有关款项分配、处理村民一些纠纷时,不公正、不公平,所有这些都容易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在农村的形象。
(2)村干部在决策时不民主、不科学、不按程序办事、不尊重群众意愿,不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工作作风粗暴,法制观念淡薄,独断专行,民主意识不强。一些村干部在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对有抵触情绪的群众,往往采取压制的办法,激化了干群矛盾。
(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不规范,村干部乱吃喝、铺张浪费现象严重。有的村级财务多年不清理、不公开或虽清理公开但流于形式,有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或虽有财务制度但没有认真执行,形同虚设,导致群众对干部在财务上的收支产生怀疑和猜测心理。
(4)一些村干部行为不端,失去了群众的信任。有的自己带头拖欠村集体的承包款,有的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形象,参与赌博,生活作风不检点等,使自己在群众中没有威信,说话没有份量,难以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
2、乡党委、政府方面
在下村工作和处理一些问题时,偏听偏信村干部的意见,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致使一些村干部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导致群众越级上访。
3、群众方面
(1)农村经过2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由于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的集体主义观念,加之部分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农民从集体中得到的福利和实惠很少,农村集体的凝聚力、号召力有所下降,这样,使农民的集体意识淡薄、利己主义的思想增强,客观上给农村干群关系带来了不利影响。
(2)对村干部的要求过高,考虑问题不够客观,缺乏从整个村来考虑问题的思维习惯。缺乏集体意识,只要权利不要义务。
三、解决措施
怎样才能减少农村党风廉政信访问题呢?民选是关键,公开最有效,监督不能少。根据调研,我们认为,以下几点特别重要:
1、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是前提
一是把好村干部选举关。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村干部洁自律打好基础。坚持“四看”:一看是否廉洁自律,行为上过得硬;二看作风是否务实,被群众接受和认可;三看有无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四看是否坚持原则,敢于负责。
二是抓好现任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其正确理解公共权力的性质,正确理解权力与责任、权力与法纪、权力与民主的关系,强化依法行政、廉洁办事的意识,以保障权力的规范运行。利用远程教育手段,还可利用现有的大专院校、党校等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一批农村干部正规化培训基地,对村干部开展依法民主治村、民主兴村的系统性教育培训。
三是加强村干部后备力量的建设。积极探索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成员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同时,应切实指导各地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大中专毕业生、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等形式,充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2、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基础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乡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作为考察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评估时,对于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对于那些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敷衍了事,抱应付态度的,给予批评;对不及时公布的,有关政府机关应责令其及时公布;对拒不公布的,可建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启动罢免程序。
二是建立反馈机制。只有公开,没有反馈,这样的村务公开,其意义要大打折扣。因此,可以从本乡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如建立村民意见栏,让村民自己在反馈栏里写上意见;或建议村干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群众,听取意见;也可以建立专门的意见簿、意见箱等等以加强村干部与群众的沟通。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可由村民自己选出本村中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正义感强的人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代表村民对本村行使监督权,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在每次村务公开的前,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查明公开的内容的真实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避重就轻现象。
3、强化全方位监督是保证
一是强化上级对下级领导的监督。理顺村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抓总,组织、民政、涉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的体制,将村干部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监督的职责,对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是要加强农村内部监督。对容易发生违法犯罪的关键环节,适当分解权力,重大的事项应由集体决定,不能一人说了算。凡涉及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政务和财务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杜绝那种做决策由个别人“拍脑袋”,科学性、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现象,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群众民主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
4、加强村民普法教育是关键
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增强村民民主参政的意识。在某种程度上讲是改变农民从小百姓到国家主人、从农民到公民的过程。很多情况下,有什么样的农民就有什么样的村干部,农民如果不懂法,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村干部就比较傲慢,就可能违法。因此,通过向农民进行法律政策、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系统教育,让农民知道自己有些什么权利,并学会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如何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利,村民综合素质的提高能给村干部以无形的压力,能帮助村干部建立服务意识和问责意识,为保证村级组织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和必要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