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远:以“四访”机制为抓手 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水平
近年来,江西安远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视角出发,探索创新接访、察访、管访、办访“四访”工作机制,听民声、察民情,保稳定、促和谐,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创新“接访”便民机制,拓宽渠道听民声
1、建立信访举报“三访”制度。针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新特点,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接访便民机制,建立接访、下访、查访“三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党政领导定期“接访”。建立了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和接访、包案责任制度,乡镇党政领导逢圩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县直部门单位负责人逢周二接待群众来访。2011年以来,乡镇、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690多件(次),有效化解各类矛盾 560多件(次)。二是纪委常委分片“下访”。建立了纪委常委分片联系乡镇、部门工作制度,把全县划分为7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一名常委带领所分管的室(办)人员定期下访,采取约访、专访、回访等到形式,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公开接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面对面地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部门协作超前“查访”。纪检监察干部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国和省、市“两会”、重大节假日以及重大盛会等敏感时期,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主动查访,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
2、建立信访举报投诉平台。开通了电子举报信箱、纪委书记信箱和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并在安远纪检监察网上进行了公告,同时向社会公开承诺:凡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属一般问题的一个月内办结;属复杂问题的三个月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信访举报人。2011年以来,共接听受理12388举报电话12次,转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
二、创新“察访”联动机制,健全网络察民情
1、健全三级信访联动网络。建立健全全县信访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具体负责,有关乡镇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信访工作小组;村、社区设立信访调解小组,聘请政策观念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担任信访监督员、信访信息员,专职从事本村信访信息搜集、报送,信访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组成了一支251人构成的信访工作队伍,形成了纵横交错,县、乡、村“三级”联动全方位、多层次的纪检信访工作网络。如在换届后处置版石镇征地拆迁群众集体上访事件中,我县利用本地外出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组成工作队返乡做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作用。
2、健全信访预警联动机制。落实信访维稳分析研判制度,会同信访、维稳部门定期召开信访维稳分析研判会,从教育收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敏感问题中搜集捕捉信访信息,对群众来信来访和采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归类登记,形成预警信息资料库,并根据事态的轻重缓急,分三个级别进行预警化管理。对易产生信访问题,还未有举报反映的,及时下发蓝色预警通知书,提醒需要注意的重点、关键环节和可能产生的信访问题,要求提前防范;对群众有反映的苗头性信访问题,下发黄色预警通知书,被反映人在收到通知书后20日内作出书面自查说明,并上报县纪委;对有群众举报,易产生重大隐患的信访问题,下发红色预警通知书,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就有关问题及时调查、化解,尽快息访,防止事态扩大。2011年以来,已将180多条信息纳入了预警资料库,在全国和省、市“两会”、重大节假日以及重大盛会期间下发蓝色预警通知书5份,下发黄色预警通知书2份,下发红色预警通知书1份,确保了在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未发生一起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创新“管访”监督机制,增强实效促和谐
1、实行署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为有效监督信访举报方依纪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和信访受理方公平、公正处理信访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信访举报环境,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量,我县进一步完善实施了实名举报制,制定了《关于实行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及奖励的暂行办法》,完善署实名信访举报办理规定,实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制度。一方面承诺对实名举报信访件按期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信访者本人;另一方面要求信访者承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期间不再到其他部门信访,以防发生重复访、越级访。对署实名举报信访件坚持“三优先”即优先阅批、优先调查、优先反馈。2011年以来,受理署实名举报件70件,占信访总量的58.3%,转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 人,对70件署实名举报人实行反馈,反馈率达成100%。
2、实行“四个通知书”制度。为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教育防范功能,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了“四个通知书”制度。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对需要被举报人说明情况的,下发《情况说明通知书》,让其就信访指定内容作出情况说明;对反映的问题与事实相符,但不构成违纪或轻微违纪的,向被举报人下发《诫勉谈话通知书》,进行诫勉谈话;向被举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上交整改措施;对反映的问题失实的,向被举报人下发《信访调查核实情况告知书》,并采取合适的方式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以利于被举报人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有效地开展工作。2011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对3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46名轮岗交流和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共下发《情况说明通知书》9件(次),《诫勉谈话通知书》7件(次),《整改通知书》3件(次),《信访调查核实情况告知书》2件(次),既起到了监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作用,又保护了党员干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四、创新“办访”处理机制,严肃执纪保稳定
1、坚持 “四个结合”。在查办信访案件中通过“四个结合”增强了信访案件查办实效。一是信访人员与案件人员相结合。针对纪委信访室、纪检室、执法室人员相对不足的现实情况,将信访室与纪检室、执法室人员进行有效整合,实行分工不分家,做到有信访共调查,有案件齐突破;二是查办信访案件与查找案发规律相结合。在调查信访件时不就事论事,就信访办信访,而是从大量的信访件中发现此类性质案件易发部位、环节,总结案件所发生的一般规律,为案件进一步调查寻找更好的途径。三是信访初核与案件调查相结合。信访初核工作做到有预见性、超前性,初核中的证书、证人证言材料都尽量按照立案调查程序整理,节省办案时间及人力、物力。四是信访直办与信访督办相结合。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时,充分发挥信访直查快办职能作用,对反映一般党员干部重大违纪问题的信访件,直接受理调查,做到快查、快结、快处;对反映基层有影响的信访件由县纪委派人督办,对信访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责任追究。如在2011年10月19日孔田镇村民赴县集体非访事件中,对孔田镇党委政府工作不落实、现场处置不力的问题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坚持 “五不放过”。全面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诉求、包停访息诉”要求,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查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执行“五不放过”,即: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定性不准确不放过,处理意见未落实不放过,案卷材料不规范不放过,查结后未反馈不放过,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去年换届以来,落实县领导包案46件、乡镇部门领导包案268件,一大批信访老案积案和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化解。如县委邝光华书记包案处理的欧阳培昌反映征地拆迁案件,在多方努力下得以顺利化解,信访人欧阳培昌亲笔给邝光华书记写信致歉,该案的成功化解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好评。
3、坚持 “六字诀”。在处置信访举报案件中,坚持做到了受理环节求“快”、初核环节求“实”、立案环节求“准”、调查环节求“细”、审理环节求“严”、处理环节求“慎”的“六字诀”,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定性,合理量纪,既圆满答复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又严肃惩处违纪分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通过创新“四访”工作机制,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我县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去年换届以来,我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20件,办结103件;列为线索查办79件,转立案查处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追缴违纪款440余万元;排查出矛盾纠纷148起,化解133起。特别是今年来,我县围绕失职渎职、土地拍卖、移民安置点建设、教育收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着力查办了7起重大典型案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5人,其中乡镇党政“一把手”2人、县直单位正科级负责人4人、副科级干部9人。这些案件的查办,着力解决了信访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江西安远县纪委 赖立新 孙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