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巡礼
创新·深化·规范·提升
严明纪律篇
近年来,天津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全市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对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水利改革发展、规范和节约用地、房地产调控和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中央扩大内需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政策措施顺利实施。对奥运场馆建设、资金使用、市场开发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开展对支援陕西宁强、略阳灾后重建,以及帮扶新疆和田、西藏昌都等地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并落实《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滨海新区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二十条意见》,推动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建立层级监督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对促进经济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贷款管理使用、示范小城镇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创建工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作风建设篇
天津市加强作风建设,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的浓厚氛围,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抓廉政促勤政,推动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正确把握政策,大力弘扬新风正气,鼓励创业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违纪者。市纪委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建设的意见》,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排忧解难,兢兢业业做好工作。市纪委连续五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活动,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正确导向。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强化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集中开展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规范管理,建立审批管理、专项治理、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因公出国(境)管理机制,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大幅下降,公务接待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大幅压缩。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评议机制,不断拓展评议范围。积极推进“优质服务月”、“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等专项活动,开办《行风坐标》栏目和“正气清风”网站,加大行风监督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诉求。
工作创新篇
天津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构建板块化、系统化、网络化、信息化工作格局,形成具有天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坚持板块化布局,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全覆盖。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系统、不同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实施分类指导,按照党政机关、农村、国有企业、城市社区、高等院校、公共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滨海新区“八个板块”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系统化构建,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分别制定了“八个板块”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作和考核标准,实现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和落实机制的系统化。
坚持网络化联动,实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把“八个板块”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鼓励推动“点”上实践创新,并将成功经验及时在本地区、本系统推广应用,进而形成制度指导推动全市“面”上的工作,实现了“点、线、面”的有机结合。
坚持信息化支撑,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市纪委制定《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防治腐败的对象、内容、方式等纳入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将各项制度转化为权力运行流程,在网上固化、公开、预警、监督,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监督实效。
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狠抓《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化。全市农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重大事务“六步决策法”、村级重大事项全体表决等制度,推行“一站四中心”为民服务模式,健全农村“三资”网络监管新机制。国有企业加强廉洁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建立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信息系统和审计监控系统,实现了节点控制和高效管理。建立起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的反腐倡廉建设组织体系,实行了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党务公开、社区事务听证等制度,构建起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高等院校建立起业务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化平台,加强了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有效监管。23个重点部门和行业全面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了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体系。工程建设领域启动建筑市场网控工程,建立起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平台、大额资金监管平台、质量安全综合监控平台。金融系统构建起金融风险“五大管控体系”。政法系统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公正廉洁执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滨海新区组织实施“筑堤行动”,建立土地交易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工程项目保廉等机制,构建起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网络。
查处案件篇
天津市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市、区(县)两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不断完善纪检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2007年1月至2012年4月,全市各级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43862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2992件,立案 1579件;处分党员干部1885人,其中局级干部20人,处级干部212人。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市物资集团原副总经理陈克勇,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景林,市人防办原副主任杨海,地铁集团原总经理高怀志等一批大案要案。配合中央纪委查处了李宝金、宋平顺、皮黔生案件,妥善处理了案件的善后工作,协助中央纪委完成了其他重要案件的调查工作。查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75起,处理93人。同时,为2050名被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给予了保护;对548名有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教育帮助,促其改正。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查办案件质量。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 “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机制。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严格办案措施,规范办案行为,强化办案监督,切实维护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
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建立健全“一案两报告”(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等制度,坚持以案释纪,用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加强案件剖析,认真开展案后整改,注重总结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实现了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纠风治理篇
天津市加大纠风治理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对全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以及规模以上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7148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91件,对14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处“小金库”645个,涉及金额4.99亿元。开展对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专项治理,相关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制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认真解决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正义。规范农村征地、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管理办法,实行保障性住房公开分配制度,有效防范违规行为。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建立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等专项资金网络监管系统,建立全国首个医保结算实时监控系统,有效规避资金运行风险。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问题乳粉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严厉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规案件,对35个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17起较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给予80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坚持纠建并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教育收费,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现城乡全覆盖。
教育管理篇
天津市加强教育和管理,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市纪委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建立起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在全市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坚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开展“弘扬新风正气,正确行使权力”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先后拍摄了《忏悔录》、《国企反腐警示录》、《权》等专题教育片。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和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展览馆入选首批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市纪委会同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企业、农村、学校、社区、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
集中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教育活动,市纪委制定《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见》、《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的规定(试行)》,拍摄了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剧《不可逾越》,开展对落实《廉政准则》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违反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体制机制改革篇
天津市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铲除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各项改革措施,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有关部门精减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市级审批事项由1033项减少至495项,审批服务效率提升80%以上。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公开,将全市825家市级单位纳入单一账户体系,实现了非税系统“收支两条线”管理全覆盖。
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市场,以规范的市场运行机制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推动建筑市场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和监督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场信用、规范标准、监督管理体系。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建立土地利用动态“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和规划业务“一网保廉”监督管理系统。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建立项目内部联审制度、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开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检测系统,对产权交易实现风险超前防范和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要素配置、社会服务、效能监察作用,将工程招投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药品采购“五个市场”纳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管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先后对15007个交易项目实施监管,预警纠错350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运作。
构建配套严密、科学管用的防治腐败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先后制定完善160余项制度规定。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立法后的评估工作。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监督制约篇
天津市加大监督制约力度,促进权力正确行使和干净运行。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推进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集体票决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积极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问责工作。
大力推进“五个公开”,促进权力阳光运行。积极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试点工作;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和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增强企业重大决策透明度和职工参与度;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推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对权力风险的定向监管。组织各区县、部门、单位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预警分析,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防控机制,实现了对权力的动态化监督制约。
加强巡视工作,建立完善巡视情况报告、意见反馈、整改落实和巡视成果运用等制度,充分发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作用。市委巡视组先后对16个区县、12个市直综合部门、13个市属国有大型企业和1所市属高等院校进行巡视,提出整改建议217条;对18个被巡视单位开展巡视回访,探索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延伸巡视。
落实责任篇
天津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反腐倡廉整体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反腐倡廉牵头单位协办单位责任规定、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
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每年下发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各级纪检机关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
加强检查考核。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对各区县、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先后对48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队伍建设篇
天津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纪检干部自觉遵守职业操守,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市纪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决定事项督查督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等制度,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定期组织委局领导、厅室主任与专家学者的研讨互动交流活动。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差额考察、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和改善区县纪检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干部配备、经费保障、装备设施。在涉农区县探索改革机构设置,增设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强化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件的力度。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充实调整市纪委派驻机构,创设派驻联合纪检组,进一步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2个单位、3名同志分别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称号;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努力营造赶学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