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探索推行基层反腐倡廉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今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以推行社会事务网格化管理为契机,探索建立了惩防结合的反腐倡廉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新模式。
一、探索创设基层反腐倡廉网格化工作体系。按照“权责明确、全面覆盖、便于监督、实用实效”的原则,构建了“街道—社区—网格—楼院”四级网格化反腐倡廉工作体系。反腐倡廉一级网格,即街道层面,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工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反腐倡廉二级网格,即社区层面,社区第一书记(由街道分包副科级干部担任)为第一责任人,社区纪检委员为具体责任人,与社区居委监督委员会结合共同发挥作用;反腐倡廉三级网格,即基础单元网格层面,网格长为第一责任人,基础网格纪检专干为具体责任人;反腐倡廉四级网格,即楼院(街区)层面,楼院(街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开聘请的廉情监督员为具体责任人。各层级网格之间责任明确、无缝对接,将网格工作人员及辖区党政机关、公共单位、新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沿街门店、楼院(街区)等纳入反腐倡廉监管范围,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反腐倡廉,有效消除了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盲区和死角。
二、科学构建基层反腐倡廉网格化运行机制。
一是构建分级负责机制。街道层面,负责组织协调街道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项工作;对街道机关党员干部及居住、工作在本辖区的党员干部、各类单位及其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处理廉情监督举报,在街道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社区层面,对社区工作人员及居住、工作在本社区的党员干部、各类单位及其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收集、登记、报送廉情举报信息,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落实工作。基础网格层面,协助社区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落实工作;实时收集和监控网格内党员干部、各类单位及其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接受、收集、上报廉情监督举报。楼院(街区)层面,负责收集、报送网格内廉情举报信息,协助上级网格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二是构建定期巡察机制。区纪委监察局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需要重点加强的工作、重点解决的问题,派出巡察员或巡察小组,主动对各层级网格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解决巡察中发现的问题。
三是建立反腐倡廉区域共建机制。各社区通过与驻网格单位签订反腐倡廉共建责任书等形式,加强对网格内各类单位及其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尤其是“八小时”外的廉政监督,发现其违纪违规行为,属于区委、区政府管辖范围的,由区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超出区委、区政府管辖范围的,由区纪委监察局统一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发送反馈函,建议调查处理。
三、从严加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网格化考核。区委将对各街道的反腐倡廉考核细化为对基层四级网格的考核,街道、社区、基础网格、楼院(街区)为被考核对象,四个层级的考核总得分为最终考核成绩。考核坚持以平时检查考核为主、以具体反腐倡廉任务落实为主、以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设为主,采取实地巡察、督查、抽查、违纪情况汇总分析等方式,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无党派人士和服务对象代表,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各层级网格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社会评价分值占考核总分值的50%。在反腐倡廉网格化管理中,凡被考核对象及其监督管理对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监管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的,对所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调整、责令辞职、党纪政纪处分等连带责任追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