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确保农民减负落到实处
最近,浙江省下发《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明确以涉农收费公开、惠农政策公开、村级财务收支公开、监管制度公开、监管责任公开、投诉渠道公开为主要内容,构建农民负担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民减负落到实处。
坚持信息公开化,着力搭建农民负担阳光监管平台
涉农负担和惠农政策内容多、涉及面广,浙江省根据不同内容、利用多种手段,在全省建立起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开平台。
在县级以上层面,搭建涉农收费公开平台。将近几年国家和省出台的一些涉农收费政策编辑成《浙江省涉农收费简明手册》,明确每项收费名称、标准、依据,分发到全省3万多个村和所有农民负担监督员手中,除将内容登录到浙江农民信箱的公共信息网方便农民查询外,还由县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公示牌或公示版式,竖立在各村的主要公共场所或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在乡镇(街道)层面,搭建会计代理中心查询平台。自2002年全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起,到2011年底,全省99.1%的乡镇建立了会计代理中心。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各级各部门向村级组织收费等事项通过代理中心查询平台统一公开,对所有涉农收费收支实现实时查询。
在村级层面,搭建村级财务公开平台。全省3万多个村全部设立了村务公开栏,电脑打印生成的财务收支表按季或月张贴公开。有的地方还积极运用现代媒介,实现多形式多渠道公开。目前全省37.5%的村(社区)实行按月公开、62.5%的村(社区)按季公开,86.2%的村(社区)实现了逐笔逐项明细公开。
在公众层面,搭建农民负担互动沟通平台。全省各级共聘请包括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代理会计和农村富有影响力的老党员、村干部和农民代表1583人作为农民负担监督员,他们负责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收集加重农民负担案件线索,向农民征询减负的意见建议等,起到双向沟通和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
坚持制度实务化,着力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历经多年努力,浙江省已构建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已经形成。
构建防控农民负担反弹体系。2009年,浙江省制定了《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从源头防范、监测预警、监督检查、重点监控、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维权援助和组织领导等8方面全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机制,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切实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措施落到各个环节。
健全审核审批制度。2011年,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民负担源头监管的意见》,实行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明确凡是向村级组织和村级组织向农民个人的收费都必须填报审核审批单,报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行。
狠抓专项考核制度落实。2006年经省政府同意,省农民减负办会同省政府纠风办制定了《浙江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每年由各级农民减负办、纠风办牵头,对下级党委、政府和同级涉农收费部门进行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通报,并列入“平安浙江”考核体系,有力强化了新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减负工作责任的落实。
坚持防控系统化,着力健全农民负担监测预警体系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起到了显著成效。
建立农民负担动态监测体系。2007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在全省选择20个县、100个乡镇、200个村、1000户农户和6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点(即“21216”动态监测体系),通过对监测村、农户、专业合作社的记账观察,一年两次分析其生产经营和生活日常收支,监督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的动态变化情况,为预警农民负担提供第一手资料。
强化定期报告制度。坚持实行涉农负担案(事)件按月报告制度,以填写月报表的形式,每月第一周逐级上报上月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情况,各市汇总后上报至省农民减负办。对突发事项、重大事项实行24小时实时报告制度,对同一地区一段时间内同类农民负担信访件多发情况,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农民负担警情报告。
建立惠农监测预警体系。将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落实到位的情况纳入农民负担监测预警内容,强化专项监督检查。
坚持治理高效化,着力完善农民负担案件查处机制
浙江省通过明确治理目标,提升治理效能,转换工作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负担案件查处。
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清理。近年来,农民直接负担大大下降,但村级组织负担大大增加,诸如综治费、会费、赞助、捐款、基金等各项向村级组织收费名目繁多、数额不少。从2010年开始,浙江省连续两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整顿,对2009年以来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进行清理,活动覆盖了全省1283个乡镇(街道)、29260个村(社区),通过盘查财务代理中心账目,共查出2662条涉及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案件,涉及的2632.07万元违规收费全部清退。
针对重点地区开展综合治理。2007年以来,省农民减负办每年根据农民负担检查、暗访和信访情况,确定1至2个县(市、区)作为综合治理县,从2009年始,综合治理扩大到每市一个乡镇(街道),对综合治理县和乡镇实行重点监控,期限为1年。2011年,全省共在2个县和20个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治理,围绕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共清退违规收费188.8万元,取得显著成效。
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从2010年开始,农民减负办、纠风办协作,省、市、县三级联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省89个县(市、区)全面进行排查。截至目前,省级共组织23个小组105人对7个市、54个县(市、区)完成了暗访,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的线索和案件419件,已全部由所在县政府按照撤销错误文件、清退违规收费、处理责任人和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的要求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