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加强效能监察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纪实
不久前,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就驻晋江苏商会执行会长罗国平反映的有关部门在受理建筑企业资质升级申请中存在对省内外企业不能一视同仁的问题,责成效能监察室调查核实,不到一个月就依法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取消对入晋建筑企业实行信用保障金制度,取消初审环节,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随时受理。得到这个消息后,罗国平当即拿起电话,向驻晋河北商会会长、驻晋陕西商会会长等十几个同行说:“效率真高,效果真好!”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实施严格有效问责,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在“转型跨越、建设新山西”的征程中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务实办 确保投资环境更优
“走出去”通江达海,“请进来”海纳百川。近年来,开放的山西像强引力的磁场,吸引着一家又一家客商投资,一个又一个项目落地:2007年招商到位资金994亿元,2008年1046亿元,2009年1121亿元,2010年1813亿元,今年上半年,全省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数,更是达到1226亿元!
为了确保投资环境更优,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开通了来信反映、来人反映、电话反映、传真反映、上网反映“五位一体”的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平台,接受来晋投资客商的举报投诉。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损害发展环境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了整治吃拿卡要等损害投资发展环境问题的专项行动,为“转型跨越、建设新山西”保驾护航。
今年2月28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亲自主持召开“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邀请多家驻晋商会会长,了解在晋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
3月28日,省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了针对项目立项、审批、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行为等问题的效能监察。各市效能办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实际,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公布了投诉电话,设立了投诉邮箱,采取发放问卷、项目倒查等形式,多渠道摸排案件线索。
省投资促进局局长乔亮生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让硬环境更硬,让软环境更软’,我们的投资环境吸引了众多中小企业主在山西置业、创业,有些大企业的CEO、外籍客商,也把家安在了山西。有的企业将总部或区域分部迁到山西,把山西作为永久掘金之地。”
抓得紧 确保政务环境更好
2011年12月,面对火电企业电煤供应量急剧下降,存煤严重不足的状况,山西省政府作出帮助部分火电企业缓解经营困难的重大决定。事关全国大局,事关民生大事,事关全省发展。省纪委、监察厅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效能监察室全程介入,确保省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针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因价格因素存在工作不积极,消极等待,签约率低等问题,省监察厅于今年1月12日组织召开“落实1000万吨‘迎峰度冬煤’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确保帮扶政策落到实处,由省监察厅牵头,省经信委、煤炭厅参与,组成3个监督检查小组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督导,有效缓解了9大火电企业资金压力,改善了企业经营状况,确保了电力供应。最终,10亿元财政借款全部落实到位,经省审计厅审计,没有发现截留挪用现象。1000万吨“迎峰度冬煤” 截至今年4月8日,合同签约1008.9万吨,签约率99.89%;到位699.94万吨,到位率69.4%。
2011年12月2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作出批示:省纪委、监察厅“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做好工作,这个弦确立得牢,工作抓得紧,很好”!
“抓得紧,抓紧办!”既是政务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效能建设的重要目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是山西省惩防体系建设“一网六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纪委、监察厅紧抓在手,先后制定了《山西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量化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实施量化考核,省直各部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审批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严问责 确保生态环境更美
太原市清徐县垃圾填埋场项目是山西省政府决定实施建设的蓝天碧水工程,对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在建设经营过程中,该县有关负责人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接到举报后,省纪委、监察厅效能监察室依法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了问题。市纪委在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对分管县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促进了项目建设和运营。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事关方方面面利益,是“转型跨越、建设新山西”必须攻克的难关。省纪委、监察厅迎难而上,专门下发了《通知》,对2011年度及“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对4户因涉法被当地法院查封的落后产能项目,协调省高院等部门进行了解封拆除。检查发现个别地方存在谎报被查封情况规避淘汰的问题。对此,省纪委、监察厅对项目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启动了问责机制。
该省各级效能监察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把行政问责同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结合起来,不仅注重对安全生产领域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更注重一般性事故苗头的排查、预防。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效能监察机构共问责各类人员120人,其中问责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44人、普通干部69人。通过问责,增强了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记者 杨万福 通讯员 张俊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