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同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动了医疗卫生行业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自治区卫生厅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医疗卫生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每年年初都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制定《医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逐项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追究到位。同时,坚持实行责任考核,完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各处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年底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深入推进“两风建设”,促进医德医风和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在医德医风建设方面,在自治区二级以上医院进行诊疗流程优化,普遍实行了预约诊疗服务、叫号服务、分时段诊疗等,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实施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三级医院80%的病房、市级医院50%的病房、县级医院30%的病房都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坚持处方点评公示制度和药品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制度,着力治理“开大处方”等不良行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如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推行“阳光处方”工程,通过公示栏定期公开医生所开处方,同时建立群众质询、询问制,有效遏制了滥开处方、开“大处方”等不良现象。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各级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还不断加大对乱收费、开“大处方”、滥检查、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5年来,全自治区医务人员上交收受“红包”1004人次合计47.97万元,自治区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廉政账户收到上交款52.1万余元。
在医疗卫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宁夏采取定向调查和抽样调查方式,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患者满意度问卷调查,开展医院行风评议。对当年排序末位的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序末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其主管部门免去医院主要负责人职务或调整工作岗位。2012年4月至5月,自治区卫生厅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市、县(市、区),主动邀请当地纪检监察机构(纠风办)共同参与,对2011年全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行风评议排名后三位的3个卫生行政部门和17家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重大医疗事故处理不当的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问责。
深入推进药品“三统一”,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在找准“看病贵”症结的基础上,宁夏着力推进药品“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三统一”政策落实。一方面,采取只招生产企业、一个品种规格只有一家企业中标、远程网上开标、免费搭建招标平台等措施,降低了生产企业的投标成本,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竞争,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5年来累计减少群众医药费用支出超过20亿元。另一方面,自2009年开始,自治区采取“带量采购”等办法,组织基本药物招标,中标价格较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限价降低49.47%。同时,在基层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提高报销比例,减轻基层群众药费负担。此外,为了避免以往“高价药品抢着配、低价药品不愿配”的不良现象出现,自治区着力推进统一配送工作,通过招标确定6家规模较大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全区中标药品的配送,以基层为重点,县、乡、村打包配送,全面推进药械配送使用乡村一体化管理,强化监督和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配送竞争机制。2011年监测显示,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平均药费同比下降16.6%,门诊患者药品次均费用同比下降24.7%。(记者 王利宏 通讯员 宋志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