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城市实行五项制度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以来,湖北省宜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五项机制”,全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努力实现风险防控全覆盖,进一步深化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实行审计公示制度。这个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审计局三家联合成立了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审计计划下达后,在当地电视台公示审计计划,公布举报电话,要求社会各界提供线索,并欢迎对审计工作实施监督。在被审计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公示审计依据、目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组成员名单,公布举报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审计组提供线索、反映问题。
二是实行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制度。该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审计工作专班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会议,全年召开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总结会,随时听取情况、解决问题、研究措施,并根据工作进度先后在全市下发了《关于抓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城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审计工作应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明确了风险防控工作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及时间要求,使全市9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防控审计工作全面推进、稳步开展,其中:市工商局、市教体局等12个单位探索创新、积累经验,被作为示范单位在全市推广、交流学习。同时,抓好本年度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督办;确定重点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对象;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通报审计进展情况;排解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和阻力;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三是实行《审计要情专报》制度。根据专班要求,各自认真查找填写的“岗位腐败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除单位建立台帐进行管理外,同时报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电子及文字材料备份,便于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掌握岗位风险隐患,跟踪管理,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并根据审计结果报告,及时分析审计中的情况,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以《审计要情专报》的形式进行督办落实,要情专报一般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以便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掌握情况。
四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传阅会签制。每次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综合审计结果,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相关成员,逐一审阅批示。
五是实行届中、年度审计制度。根据干部使用、重点部门和群众举报三要素制定审计项目。积极推行“先审后离”制度,把近期面临换届或任期将满,掌管资金分配权和资金量大、群众反映多的部门、单位,列为任中、年度审计的项目。该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2012年度落实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法》,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平时,专班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或问责;年底,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一并进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对责任领导、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与此,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评估、奖惩等制度,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评之中,每半年及全年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和总结,重点是差距分析,量化效果,总结完善,有效保证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全覆盖。
截至目前,已审计党政领导干部116人次,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2800多万元,审计后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给予降免撤职的6人,晋升职务的18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的4人;切实保证了勤廉者上、平庸者下、腐败者惩,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科学有效运用,真正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湖北省宜城市纪委 鲁成峰 黄仕清 李厚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