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六项重点治理”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大工作力度,紧抓纠风与民生的结合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教育乱收费、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六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纠风“六项重点治理”,进一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强化责任促落实
责任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原动力。为使“六项重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实行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责任制。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2012年全区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六项重点治理”具体责任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确定了6个牵头单位和30个配合单位,落实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6个牵头单位针对各自牵头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分别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全区14个市根据自治区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自治区纠风办加强跟踪督促,年初召开工作部署会,适时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召开部门协调会,年中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六项重点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强化协调促合力
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自治区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30个配合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对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促进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合力。实行“领导小组抓总、统筹协调,纠风办和发改部门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自治区纠风办积极主动与6个牵头部门沟通协调,多次到牵头部门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工作协调会和工作推进会等方式,深入了解牵头部门开展“六项重点治理”工作的情况,督促牵头部门认真履行牵头工作责任。同时,调动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督促责任单位加强与牵头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查纠促整治
围绕重点治理任务的落实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整改整治。自治区出台了《自治区纠风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3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将“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明确了12个突出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推动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同时,督促6个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沃尔玛等8家大型零售企业开展联合检查,整治企业违规收费问题;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共撤销收费站13个,纠正通行费资金缴存管理不符合规定问题1个;对40多家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明察暗访,集中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9大类124个;组织各银行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82个,涉及金额1684万元,及时进行了整改;开展电信资费检查,查处电信资费违规案件6起;开展了2012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组成12个工作组,对全区29个试点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检查;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共查出涉嫌违法案件35件,涉案金额1028.38万元;对全区98个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强化制度促长效
根据“六项重点治理”都涉及收费问题的特点,明确“六项重点治理”工作要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的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力争“六项重点治理”取得长效。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教育预防机制、收集研判机制、监督查处机制、反馈回应机制、民主评议机制等6大机制,完善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制、责任追究制等18项制度;出台《自治区纠风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建立了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及时跟踪督促牵头部门认真抓好明码标价制度、收费项目公开公示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快建立完善群众投诉举报机制、群众诉求解决机制、专项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问题查纠整改机制、案件查处机制等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六项重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防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林祖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