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滨县:治理消极腐败 亮剑庸懒散
治理庸懒散,惩处消极腐败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效能,是建设高效廉洁型政府的需要。实施效能亮剑,剑指庸懒散等消极行为,是淮滨县源头预防腐败,提高工作效能的创新举措。
一、治理消极腐败,亮剑庸懒散,探索廉政建设新的支撑点
“消极腐败”是指党员干部行为不端,作风不正,表现形式主要有:铺张浪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业务不精、能力不强、避重就轻、得过且过等的能力上的“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上的“懒”;重权轻责、自由散漫、谋人不谋事等精神上的“散”。这些现象,极大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的形象。有效治理和根除消极腐败问题,是我党取信于民、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这一精神充分显示了党和国家在反对“消极腐败”上的明确态度和坚强决心。卢展工书记在河南省纪委九届二次会议上指出:“消极腐败影响的不仅是个人的前途,更影响我们的事业、影响我们的发展”。
淮滨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上级要求,在省、市纪委监察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深入调研,积极向县委建议:“治理消极腐败,亮剑庸懒散,探索廉政建设新的支撑点”。今年2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门组织,围绕“阳光行政、政务高速、效能亮剑”的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治理“庸懒散”的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旨在全县形成“任务快速落实、工作高效推进、环境明显改善”的浓厚氛围,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新突破和工作理念、责任意识、工作质量、工作作风、队伍素质、机关形象“六大提升”的目标。
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把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权力运转流程、廉政绩效等捆绑在一起。通过实施问责、问廉、问效的“效能亮剑”工作,既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维护国家机关和群众切身利益,又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紧密结合起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起到牵一发动全身的地位和作用。
二、狠抓政务高速建设,落实责任,找准效能亮剑工作的切入点
治理消极腐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工作实践中,淮滨县把建设“政务高速”责任制落实,作为治理消极腐败工作的切入点。
1、定岗定责,实施流程再造。效能建设的核心是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运作机制,表象是定岗定责,实施行政服务流程再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县直51个单位的198部法律、法规和167件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行政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进行全面清理、第二轮实施流程再造,着力解决职责不清,落实不力等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通过清理,全县306项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实行“五定五公开”,即:定项目、定办事时限、定流转环节、定审批责任人、定办事责任;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法律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公及监督电话等。再造后的办事责任明确,有效避免工作推诿扯皮的现象;再造后的办事效率提速20%;再造后的办事流程公示上墙,做到人、岗、责相统一,监督有序、亮剑有据。
2、合纵连横,建设政务高速。以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启动“政务高速”工程。一是建立纵向的部门审批“高速”,做到事项集中到位、人员进驻到位、充分授权到位,推进“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百姓转”的窗口效能模式,充分发挥首席代表的作用,使窗口真正做到“既受理、又办理”。二是建立横向的企业落户项目审批“高速”。重新审定部门审批环节在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链中的位置,县行政服务中心重置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审批链制定并联审批流程图,县发改委作为项目首席代办窗口,负责承担联办项目审批操作规程和相关责任,做到“一门受理、抄告相关、联合审批、限时办结”。日前,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的全县12项重点工程项目联审联办工作已全部启动。截止目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0%。
3、拓宽投诉渠道,效能问责零容忍。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体系,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投诉电话,对全县行政机关工作纪律和办事情况跟踪督查,实行速查快办,严格执行“五个问责”:一对不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对上级安排部署工作不落实的,必须给予问责;二在服务承诺未践行的必问,即对未执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不践行承诺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必须给予问责;三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必问;四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必问;五在违反纪律规定的必问。坚持问责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理念,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问责方式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等方式。效能亮剑行动实施以来,通过一线督查,已经对违反《信阳市委“五禁止”、“十不准”》、《淮滨县行政效能建设“九不准”》、 《关于进一步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行为实施通报批评2起,立案查处8起,实施党政纪处分6人,对科级领导问责3人,对行政机关庸、懒、散、慢等消极腐败行为以强烈的震撼。
4、创新管理,保障政务提速。一在工作理念上,通过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大讨论活动,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消极是一种腐败、消极腐败影响的不仅是个人的前途,更影响我们的事业、影响我们的发展”有一个清醒认识,树立“创新能力决定一切、工作实绩检验一切、集体荣誉高于一切、队伍形象压倒一切”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二在宣传动员上, “一把手”谈效能、议环境、作承诺活动在县电视台专题播出,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一把手公开承诺:拒绝庸懒散、提升效能、依法行政、优化环境;三在绩效管理中,开展政府职能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公开评选十佳优质服务单位,实施行风评议,对职能股室站所的服务和效率公开评议,完善《行政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强化窗口管理、优化服务,实现审批提速;四在长效机制建设上,着力建立工作机制、内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如服务企业零阻碍的“无缝对接制”,行政服务窗口的“首问负责制”、“无缺位办公制”“充分授权制”、“即办事项即办制”、承诺事项“一周办结制”、“文明服务制”、“ 廉洁审批制”,效能亮剑的“责任追究制”等,并以文件形式发至全县,督促实施,保障政务提速。
三、重阳光行政,规范运作,找准效能亮剑工作的突破点
治理消极腐败,亮剑庸懒散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把“阳光行政,高效行政”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运行规道是推进“效能亮剑,治理消极腐败”工作的突破点。
1、阳光行政,源头治理消极腐败。治理消极腐败,阳光是防腐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强调:把党务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基本的施政制度,作为一切工作的起点,让和谐在公开中构建,魅力在廉政中绽放。一是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公开申请受理、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配套措施,围绕人、财、物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以及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实施公开工作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公开示范点的跟踪指导、培育和扶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建立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网络促进公开;建设高标准行政服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实施公开;监督刷新县乡村公开栏目录、内容,围绕民愿做实公开;依托县乡党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公开。四是从人民最关注的选人用人入手,实施“五个常态化”的干部公选流程,2009年至今,运用这一“阳光流程”,共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6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4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干部183名,公开招聘教师、优秀政务讲解员、治安巡逻员等234名。公选各环节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被传为佳话,那些庸懒散者自叹不如,那些“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淮滨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提升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和威望,随着党务公开的逐步推进,良好的政治环境成为淮滨发展的基石和后盾。
2、设定规则,有序实施亮剑行动。一是设定高压线,制定“行政效能建设九不准”的规定。二是实施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办公室细化工作方案,围绕治理“庸懒散”的工作重点,按照《淮滨县行政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八对照八检查”的工作要求;县直63个单位和17个乡镇,重点自查是否有执行力不强、效能建设不力、工作久推不动、事情久办不成、问题久纠不改等“庸、懒、散”现象,制定自纠时间节点,对消极腐败的种种表现进行对号入座,实施整改。截止目前,全县共召开治理庸懒散、提升效能工作座谈会200场次、公开受理群众投诉16起、发放回访服务对象问卷调查表2300份、专项新闻发布会1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理意见200余条、完善服务承诺242条。三是从督促检查、责任事故、群众投诉、年度考评、领导批示,督查组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中收集信息,确定“效能亮剑”对象,有重点地确定责、廉、效方面的具体问题后,实施效能立项,调查处理,督查整改落实。四是强调效能亮剑结果的运用。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指出: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予以公开曝光,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问责结果由组织部门与干部的考察、考核相结合;人事部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3、抓项目工程,找准工作的重点。围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发展添动力”的工作目标,结合六大淮滨建设重点项目工程,集中力量开展“效能亮剑”,寻求工作突破点。制定了《淮滨县重点项目工程督查工作方案》、《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办法》;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办、县纪委监察局督察组分别对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工程资金运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挪用资金、质量不过关、进度缓慢等问题,该问责的问责,该问廉的问廉,该问效的问效,有效推动项目工程建设步伐。
四、建长效机制,找准“效能亮剑”工作的推进点
形成一套行之有效、保障有力的配套制度是防止“效能亮剑”工作不走过场,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推进点。结合我县治理消极腐败的实践与探索,从六个方面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
1、围绕阳光行政源头治腐建制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年初,修订《淮滨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栏内容要围绕群众需要的和关注的内容去公开;围绕经济发展,提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五项机制”建设;围绕源头治腐,制定了《淮滨县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
2、围绕服务群众、重点工作定制度。对行政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办理、防汛抗旱、招商引资等分别下发了《严肃行政服务工作纪律》、《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等相关文件,严格纪律要求。
3、围绕重大事项设制度。对涉及面大、群众关注、管理漏洞较大等重点事项,制定了《淮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交易活动预报备案制度》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检查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国道省道沿线违章建设专项治理等工作规则;责成有关部门制定项目管理、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审计、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单位公务用车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建设节约型政府。
4、围绕公务人员纪律作风出制度。制定了《淮滨县行政效能建设九不准》、《关于进一步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为治理庸懒散消极腐败,设定防线。
5、围绕规范运行立制度。效能亮剑工作作为一项创新举措,没有固定的操作模式可套,各环节的工作都在不断创新、总结、提炼中形成相应制度固定下来。为规范工作运行,制定了《中共淮滨县委淮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淮滨县效能亮剑督查办法》、《淮滨县客商投诉服务指南》、行政服务标准化管理、增效提速等一系列服务制度。同时,责成乡镇和部门结合治理消极腐败的要求和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创新工作制度,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6、围绕绩效管理亮制度。把治理消极腐败工作与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相结合,实行全面综合考核,社会评议,年终排位,奖惩结合。2011年,淮滨县对60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垂直管理单位进行量化考评,县政府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此外,对于治理消极腐败能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探索,建议实行“效能”单项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敷衍应付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准参与全年综合奖评比、考核,形成工作严管理、硬考核的工作机制。
总之,“治理消极腐败,亮剑庸懒散”工作还刚刚起步,需要不断地在工作中探索,探索中工作,不断地完善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这项工作切实在预防腐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汪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