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城中区纪委“四早四定” 有序开展信访工作
今年以来,广西柳州市城中区针对群众上访问题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新路子,努力摸索新办法,以“四早四定”为举措,有序开展信访工作。
在对待群众上访问题方面,做到“四早”,即:一是早预警。建立健全区、街道办、村、社区四级信访网络体系,改变单一的信访受理模式,采取定期下访、定点接访、定向约访等方式,变被动为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上半年,积极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18件,接受批评建议1条,解决问题7个,同时,针对现今网络信息流通量大,网民活跃,网上曝光的信访问题多等情况,我委组织网络评论员队伍每天关注网络舆情,做到信访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预警,使问题在出现初期就得到较好的解决,减少信访苗头性问题的社会不良影响。
二是早部署。在国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开始前,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负起责任,及早制定应急措施和预案,加大信访问题的排查力度,着力化解突出信访问题。同时,成立区纪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理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领导小组,完善了《城中纪委、监察局处理集体访和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修订了信访信息梳理、报告、传送制度,为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访、集体访、越级上访、非正常访事件提供了依据和应变措施,极大提高了委局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早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各单位和街道、村委、社区排查化解辖区和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定渠道的调节功能,继续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各类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注重源头治理,利用信访下乡时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相互配合,将排查的重点、排查的范围集中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上半年,联合区信访局、六个街道办事处排查出信访苗头性问题3件,找出可能引发信访的因素2个,并一一进行了有效化解。
四是早解决。关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对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就能够解决的一些业务外信访问题,不推诿扯皮,不“踢皮球”,及时沟通处理,尽早解决。对移送出去的信访问题适时催促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早解决,避免“小事”变“大事”。对存在的问题及异议,解决不彻底、不理想的现象,深入一线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收集群众反馈意见,使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
在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方面,做到 “四定”,即:一是定人员。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信访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开展。在街道、社区、村委,建立了信访信息员队伍,明确信访信息员的职责,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积极走访,保证重大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早预防。为方便信访群众举报积极创造条件,安排专人对信访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登记、受理、分流和对署名信访人的回复工作。制定了《委局机关领导接访安排表》,确定了每月接访日接待来访群众的委局领导。
二是定方案。制定信访工作方案,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使工作的开展有案可循,有序开展。认真制定大接访、下访工作和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坚持信访人员随到随接待的制度,严格信访投诉责任制,信访接待、投诉受理实行责任制,确保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确保接到投诉后,有记录、有处理结果、有反馈。同时做到了规章制度上墙,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信访接待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定责任。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实行领导包案制和实行专人接访、专人办理等制度,做到案件到人,责任到位。承办人对信访案件负责首办、督办和催办。对处理过程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信访工作中处理不及时,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因为执法不规范、处理不当,导致赴省进京上访的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严格信访举报目标考核,将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是定时限。完善信访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做到在时限内办结信访件,办理情况复杂的信访件不超过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延时办理的,严格领导审批程序,并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信访工作按时按质顺利完成。(供稿 广西柳州市城中区纪委 詹智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