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述
廉洁扬正气,清风扑面来。近年来,黑龙江省鸡西市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抓好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良好环境,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局党委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深化廉政教育促进干部教师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市教育局始终重视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在机关干部和校长中,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分级包保责任制。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征集优秀廉政警句、实行校长公开承诺、编写廉政读本、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警示教育报告会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在教师中,开展了以“三爱四有”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通过教师倡议、选树廉洁从教先进个人、师德报告会、师德十不准等活动,增强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在学生中,通过开展廉政书信大赛、办手抄报、编写廉洁教材、上主题班队会、唱廉政歌曲、设立学生廉洁监督岗等形式,从小增强学生廉洁意识。
实行责任分解推动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市教育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把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作为工作的关键。市教育局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分为8大项26小项,确定10名局领导为责任人,明确16个科室为责任科室,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同时,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都开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廉,向各学校(单位)党政一把手下发《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局党委书记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单位)一把手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每年度局班子对直属学校(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小学校校长目标管理当中。他们还建立了校长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将校长7项岗位目标,分解为14个方面的40项指标,年末逐校进行考核兑标,落实奖惩。
纠正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市教育局始终重视抓好行风建设工作,努力树立良好形象。该局制定了《关于对中小学乱收费等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签署《规范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和治理“四乱”责任状,全面贯彻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开展学校开放日、教学开放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面向全市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收费政策,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春秋两季学校收费情况的检查。不断完善“五个一工程”(一状定责、一栏公示、一票为据、一票否决、一查到底)和“八项制度”(教育收费管理责任制、教育收费公示制、教育收费通报制度、教育收费情况报告制度、教育收费社会监督制度、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家长收费监督员制度)。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制定了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九个严禁”,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依法依规整治。同时,强化社会监督,在全社会聘请市、县、校三级义务监督员2600余人,通过建立监督举报电话开展网上评议等形式,广泛接受监督。
规范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廉政制度
随着廉洁自律工作的不断深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该局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围绕提高效能,制定了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围绕风险防控,加强教育系统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排查重点岗位、重点部门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该局还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直属学校(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新提职和调动的科级干部实行党委书记亲自谈、纪委书记集体谈等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王文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