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纪委: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河南省林州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体两翼”的工作思路,即重点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幅射推进城建项目建设和旅游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林州市纪委监察局通过“三突出三增强”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督导力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突出硬件、软件建设,增强督导工作的保障性。加强项目建设督导是一项针对性、创新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在组织机构、机制制度等硬件、软件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该市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督导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结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组织成立督导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或监察局长担任,人员从机关干部和市直纪检组长中协调,抽调人员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随项目建设指挥部共同办公,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部门服务情况等加强督促检查。今年该市成立了工业、城建、旅游等3个项目建设督导组,涉及督导项目58个。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规范完善督导工作提供坚实基础。该市建立六大工作机制:实行效能告知,对市委、市政府议定的项目,纪委监察局要以效能督办单的形式通知责任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责任单位领导进行签字承诺;建立项目督导台账,对所有督导项目全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严格按时间节点进行督促检查;实行督查周报、月报制,对一些工期较短的项目实行《督查周报》制,对一些工期较长的项目实行《督查月报》制,按周、按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确保督查效果;组织约谈制,对一些不能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或不能按照政府要求解决的,督导组要对责任领导进行组织谈话,备案登记,限期整改到位;定期例会制,每个督导组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半月或每月定期召开同一类型的项目建设座谈会,认真分析研究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把需要解决的问题分解到相关单位限期解决;三个“10天”制,即对每个督导项目,要在规定时限前10天进行督查预警,时间到期未完成的进行督查通报,超过10天仍未完成任务的在媒体曝光,同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三是着力构建长效监控平台,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该市围绕提高项目建设审批效率,专门成立了“三联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联审联批联办,纪委监察局同时成立“三联办”督导组,与“三联办”合署办公,重点对涉及工业、城建、旅游、水利、民生等六个方面的项目建设审批情况进行督办,进一步提高联审联批联办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成立产业集聚区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重点解决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中的发展环境问题。
突出行政问责和案件查办,增强督导工作的严肃性。实践证明,推进项目建设,单靠行政推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和过硬的措施。该重点突出了行政问责和案件查办两项措施。针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严格行政问责。专门制定了《项目建设效能问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问责对象、问责内容、问责依据、问责方式和问责要求等,重点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进行行政问责,不仅予以纪律处分,而且在媒体予以通报。近年来先后对9个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问责,对18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3人。通过行政问责,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针对项目建设中的阻工现象,严格立案查处。在服务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中,注重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把案件查处作为推进项目建设的有效手段,通过查办案件抓主要矛盾,解决实际问题。
突出方式方法创新,增强督导工作的实效性。在推进项目建设,往往涉及到一些群众利益,该市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争取当地群众支持。一是采取周边群众与项目建设单位零接触工作法。对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周边矛盾,要求当地政府起好桥梁作用,群众有什么事直接找所在地乡政府,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决不允许群众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发生冲突。二是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在督导工作中,注重维护群众利益,特别是在拆迁补偿、占地补偿问题上,标准要取上限,兑现及时到位,特殊情况由政府特殊解决。比如在督导红旗渠大道中段改造过程中,从安置房选址,到拆迁补偿,都始终坚持让利于民,同时,把安置房同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受到群众拥护。短短一星期时间,20余户群众全部拆迁到位,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三是建立服务项目建设快速反映机制。制作服务项目建设联系卡,发到了所有项目建设单位,企业建设中遇到扰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通过投诉举报,该市在当天将迅速派人现场解决,确保项目建设不停工,不受干扰。“企业反映的问题一天都不能耽搁”已成为日常工作的准则之一。(林州纪委 赵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