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实现“零违规”“零投诉”
江西省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07年8月成立以来,累计完成交易项目1104项,交易额达34.43亿元,为财政节支增收4.37亿元,违规操作和有效投诉案件均为“零”。
集中监管,从资源整合上入手
吉安县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初,相继撤销了各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资源交易平台,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产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中心统一进行,实现了公共资源由分散交易向集中交易、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由分散监督向集中监督的转变;全县19个乡镇也全部成立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组织限额以下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县乡两级交易平台的建立,实现了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覆盖。
强化“软肋”,在操作程序上“下药”
为了从最大限度上杜绝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吉安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公共资源交易的特点和规律,盯住“软肋”对症下药,创制并实行了一系列严密而规范的操作程序。例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其程序大致可分为标前会审、公告发布、网上报名、信誉质押、中介公选、造价审核、资格后审、公开开标、专家评标、合同签订、标后监管等环节。
这一系列的程序,都是为确保交易公平、公正而设立的。以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为例。招标文书在网上发布后,投标企业或个体户从网上下载标书,自行考察论证、网上咨询、网上报名,而对投标者的资质审查则放在开标日的开标时点之前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让参与投标者“知己不知彼”,使意欲围标、串标者无从下手;同时切断了投标者与业主单位和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的纽带,由此而铲除了交易舞弊行为存在的土壤。
稳健有序,以设施建设为后盾
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有一体化摄像机、投影仪、手机屏蔽系统、数字展台、日程安排显示屏和专家接送车等设备;建立完善了六个系统,即网上信息发布系统、计算机业务管理系统、电子监控录像系统、通信设备屏蔽系统、语音变声询标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这些设施为该县公共资源交易稳健、有序运行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专家接送车为例。该县评标专家均是依据招标标的金额大小和所属行业,从省、市、县专家库专业对口人员中随机抽取而产生的。为了限制投标者与评标专家接触的机会,该县配备了若干辆专家接送车。评标专家名单产生后,及时派车上门将专家接迎过来;评标结束后,又悄然将专家送走。专家接送车的配备,在“考生”与“阅卷老师”之间搭建了一个难以逾越的“隔离带”,使评标专家能客观公正地“阅卷”。
制度约束,让非法行为望而却步
为了杜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容易出现的非法行为和腐败现象,该县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的若干意见》、《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若干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地方或部门规章和行业制度为补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管理规范,具体包括造价审计、廉政准入、中标人履约质押、违规“黑名单”等一系列制度。
在吉安县,凡与造价有关的招标项目,在招标之前其招标控制价均须交由审计部门审计,重点审计预算编制是否合理,设计与预算是否相符,费用计取是否合规等。凡未经审计或审计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交易。
业主单位和中标者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约定行贿或变相行贿、受贿和索拿卡要等行为处罚办法,并就双方如何接受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作出承诺。
为了便于标后监管,该县严格实行项目中标人履约质押制度。例如,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跟踪,如发现中标者存在随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转包、违法分包、擅自变更合同等行为,可没收其在签订合同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报请有关部门处以罚款、吊销或扣押之前所质押的“五大员”证。
该县对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和个体户在投标活动中的行为表现都有一本“明细帐”,是进行“资格后审”的重要依据,对有不良行为者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在此后的投标活动中将对其投标资格作出限制。
吉安县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实践探索和成功做法得到了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全县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2009年6月江西省纪委书记尚勇、2011月6月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五组副局长苗庆旺分别来到吉安县,对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及运行情况展开调研;各地前来学习考察的团队则更是络绎不绝。(罗伙根 周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