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沿河惩防体系建设突出“四抓”
近年来,贵州沿河自治县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通过抓“任务落实、制度建设、协调整合、结果运用”,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任务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该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多次在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并通过召开纪委全会、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专题会,对管钱、管物、管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县委主要领导作为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来,亲自批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问题8件,作出重要工作部署7次。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坚持“三个不直接管”制度,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不直接分管工程招投标,为各乡镇和各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表率和示范。一是开展了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监督检查。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差旅费和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先后开展了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公务接待、公款请客送礼、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清理活动。二是开展了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三谈两述”、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全县22个乡镇和54个县直部门全面开展党政“一把手”现场述职述廉评议工作。
抓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一是通过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督促检查、定期汇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确保了全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通过建立健全乡科级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干部任前考廉、领导干部点题述廉、村财乡管村用、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规范管权管钱管人等部门的权力运行,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促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三是通过推行一督启动、二督进度、三督结果的“三督令”,建立领导干部工作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履职考评制度和领导干部工作承诺和廉政承诺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抓协调整合,增强工作合力。该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充分发挥组织、宣传、司法、财政、审计、信访、“法检”两院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信息综合反馈和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和强大合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该县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严格实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体系。一是严格责任分解。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逐条进行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主体,把责任落实到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执行责任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热点问题经常过问;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责任制,具体问题直接过问,切实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分级、分片、分块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制定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责任制考评的内容、标准、要求进行了重新规范,制作了统一的考评量化表,不断改进考核考评方式,采取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和走访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责任考核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班子成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该县纪委加大对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各牵头部门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抓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该县把惩防体系考核结果的运用落实在“一通报”、“三挂钩”上。“一通报”即对每次考核结果,都以文件形式向全县进行通报,并装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增强考核工作的实效性。“三挂钩”,即与争先创优挂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与目标奖惩挂钩。全县先后有7个单位因没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被取消评优资格,26名干部被扣发绩效奖励。(沿河纪委 陈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