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阳县:“四项机制”维护群众利益显成效
群众利益无小事,湖南省桂阳县纪委监察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通过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矛盾排查研判机制、信访责任追究机制、群众利益保障机制等“四项机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该县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服务民生促发展”作风建设主体活动,全面推进“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的“一线工作法”。坚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日期间每天安排专人接访制、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轮流接访制、乡镇领导工作日专人接访制、驻村干部下访制。充分发挥4470315信访举报电话和4412342效能行风热线的作用,与县电视台联合打造反腐倡廉电视专栏《蓉城视点》,全方位报道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等情况,实现了“纪检监察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干部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传媒,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排查研判机制,增强解决问题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全县39个乡镇配齐配强了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监察室主任,507个村委(居委)会配备了纪检员,4968个村小组配备了纪检信息员。坚持每季度对反腐倡廉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准确掌握一段时期群众反映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下移信访工作重心,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隐患。两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140件(次),清理解决重信重访积案21件,其中,连续三年多次信访积案5件,涉农重信重访10件,重复信访同比减少了23.7%,真正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的目标。
三是建立健全信访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对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实行领导包督办、包落实、包解决、包息访的“四包”责任制。出台《关于实行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规定》,将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和党政负责人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把领导接访下访和领导包案结合起来,压实领导责任,最大限度地促进问题解决。建立信访责任追究机制和倒查机制,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敷衍塞责而导致出现重大信访问题的单位负责人,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取消单位、个人评先评优资格。两年来,13名处理信访问题不力的乡镇主要领导被监督谈话或通报批评。
四是建立健全群众利益保障机制,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对2006年以来全县退还林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对2008年至2010年涉及全县1700万元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进行了全面清理,收缴违纪金额10.94万元。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移民后扶资金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教育、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重点对城区学校教师推荐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收受回扣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清退资料款4万余元,34名教师被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起,涉案人员15人,收缴违纪金额100余万元;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全县共交易146个项目,交易金额达8600万元,增收或节支360万元;进一步加强村级村务管理,制定出台了村账乡管“五不准”规定,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发现并纠正问题32个,息访8起;全力打造“桂阳县农村廉政信息直通车”平台,全县39个乡镇村级财务、党务、村务均已上网公示;大力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重点创建10个示范村、18个示范组,将监督链条向村民小组延伸;建立“惠农资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三年来,全县10多亿元的强农惠农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湖南省桂阳县纪委 兰长娥 周道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