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县公安局“五项措施”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为切实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洞口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实际,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为主线,以“严管、厚爱、拒防”为主题,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下实功夫,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水平,为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
一是抓领导,强化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把手”是本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政工领导主抓具体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党委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规定,积极主动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廉政准则为对照标尺,认真学习思考。开展了主题讨论和实践活动,使每名党员干部都意识到了自身不仅有管理责任,更有领导责任,管理不严、落实不到位是领导对工作的不负责任,是对民警的不负责任,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队伍出了问题,相关领导就会受到追究,轻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重则失去领导权,切实提高“一岗双责”意识。县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逐一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执行情况与评优、奖励、职务晋升、警衔晋级挂钩,明确了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而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评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是抓教育,强化执行意识。以“牢记宗旨、锤炼党性”为主题,采取专题培训、座谈讨论、典型引路、案例剖析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学习刘金国副部长和学习雷锋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以榜样示范,激励民警严格自律;按照刘定湘局长算好“政治、经济、亲情、名誉帐”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讨论,并书写了心得体会,进一步明确了利益关系和得失关系,提高了思想认识;以剖析反面案例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公安厅的“通报”,以民警违法违纪的“身边人、身边事”为警示,不断加大惩戒教育力度,下大气力解决民警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警钟常鸣,防微杜渐。
三是抓规范,强化约束效应。以《警务工作正规指南》为总揽,以重点工作考评为抓手,狠抓对民警行为规范的日常监督考核和等级考评,以绩定级,按级奖惩,奖优罚劣。突出易出现问题的“十四个关键环节”即:车、枪、酒、黄、赌、毒、吃、拿、卡、要、冷、硬、横、推,加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民警正确处理好工作、家庭等方面的矛盾,严防发生问题。推行“三个必谈”、“三个必访”制度,即:各单位领导与民警每周必谈、民警思想不稳定时必谈、民警接到社会投诉时必谈;民警工作任务繁重时家访、民警家中有病(丧)等紧急事情时家访、民警考核成绩不佳时家访,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四是抓外延,强化沟通协作。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外部沟通交流机制,接续八小时以外管理的“空白区”。积极组织开展了“致民警家属一封公开信”活动,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的同时,力争得到广大民警家属的鼎力支持,协助县局党委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给民警以真心的关爱,及时提醒他们自省自律、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动员全体民警家属在发现民警有倾向性苗头时,及时与县局党委联系沟通,以便掌握情况,做好工作。县局党委本着维护民警的家庭和谐、婚姻美满的初衷,郑重向全体民警家属承诺:对于民警家属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县局党委一律认真对待、保守秘密,不打棍子、不抓辫子,全力维护民警声誉,竭尽所能与民警和家属共同协商做好工作,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民警受到教育,让家属认可满意。此项活动得到了全体家属的一致认可和广泛支持,取得较好效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家属座谈会”,县局党委向民警家属汇报工作,以集体座谈的形式相互交流,虚心听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家属的理解支持,有效弥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空白区”。每年举办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警家属参与活动,强化感情沟通,建立深厚友谊,让每名家属真正了解民警的工作、学习情况,增进了警营和谐和家庭和谐。
五是抓监督,强化安全保障。坚持把监督制约作为纯洁队伍、超前预防的有效手段常抓不懈。抓重点人。根据本警种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有苗头、有倾向性问题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防微杜渐,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抓重点事。把公安工作中极易发生腐败的环节,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事情来抓,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抓重点岗位。把有执法权的重点岗位作为中心环节,切实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经常深入民警中间,走进执法活动中去,及时发现队伍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坚持每月走访一次行风监督员,每季度召开一次行评调度会,每半年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一次工作,年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内部行评活动,使民警始终处于严格的外部监督之下;进一步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要求为抓手,加大对党员干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防止和坚决消除盲区、特区,使影响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洞口县公安局纪委 肖武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