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湖口县法院:“三访”搭建检民“连心桥”
近年来,江西湖口县检察院坚持主动约访、下访、巡访,提升服务信访群众的主动性 ,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建牢、建好。
主动约访,实行预约接访和重大案件约谈制度。该院在坚持日常接访和检察长日接访的基础上,给予信访群众更多的选择自由,信访群众可以基于信任自由选择或预约检察干警处理自己的信访案件;同时该院还推出检察长约谈制度,信访群众可以在检察长预约时间(非检察长接待日)找检察长接访、处理自己的信访案件。
主动下访,将坐堂办案变为主动下访。该院改变以往等着信访群众上门的坐堂办案,实行带案下访。今年来,检察长先后带领干警到信访群众所在地、挂点扶贫单位、农村检察联络点、县城社区进行下访,通过“入民众、知民情、听民忧、察民意”来“析民惑、解民难” 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接受群众意见和提供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当地。,
主动巡访,进一步加强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巡访工作中,无论是在参与主体、重点确定上,还是在工作内容、具体操作上,都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标准,不断创新巡访工作做法。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内容和不同要求,有针对性巡访相关主体,尤其是重点关注特定司法人群和弱势群体,将巡访工作与失足人员帮扶制度、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相结合,通过巡访进一步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最大程度的实现社会管理工作实效。
该院的“三个主动”把信访工作关口前移,由事后“灭火”转为事前“防火”,从解决信访问题的源头做好治本工作。截至目前,该院下访巡访70余人次,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检察长日接访10余人次,检察长预约3人次,经做工作提前劝导息诉息访4件。相关社会矛盾在此工作中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受到群众的好评。(湖口县纪委 王 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