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侯马市纪委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扎实推进中小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近年来,侯马市纪委监察局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坚持把反腐倡廉贯穿于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中,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探索适应中小学校特点的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作法是:
一、认清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
中小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是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执教、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近年来,随着中小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不断推进,教育成果不断推陈出新,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中小学校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也给中小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如教育资金的供给量、流量加大;办学资源明显增加;部分管理环节相对滞后;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社会不良现象对中小学校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少数学校领导干部不能洁身自好,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倾向和苗头等。
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侯马市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侯马市中小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目标,即结合完善中小学校管理体制,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逐步建立健全思想道德的长效机制和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构建起与中小学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为中小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教育,营造氛围。
在中小学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中,侯马市把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以此为切入点,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学校领导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整体部署,与改进学校领导干部作风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一些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校风。二是加强师德学风建设。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大力开展表彰和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学生廉洁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和《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专业教师队伍的主导作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引导作用和学生骨干队伍的示范作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环境与社会氛围。
三、健全制度,建立专效机制。
制度建设是中小学校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具体工作中,侯马市要求各级中小学校做好四个制度建设。一是人员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凡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必须做到科学民主决策,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进一步树立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风范;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二是学校工作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招生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职称评审管理制度以及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等项制度。三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建设。完善禁止学校有偿补课、教师违规进行有偿家教和举办参与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四是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探索加强中小学校会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办法;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报告、论证、考察、评估、公示制度,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建立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加强中小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环节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和监督,为此,侯马市把监督权力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一是加强对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学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做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工作制度的落实。二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坚决制止“小金库”,一经核实设立“小金库”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三是加强对基建(修缮)项目、物资(设备)采购、业务经费、评审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进一步完善学校经费管理,加强对“三公”经费、业务费等开支的管理,明确开支比例和范围。四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发挥中小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各学校要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进一步发展到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五是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中小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和在物资采购、基建工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中小学校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参与赌博,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柴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