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四围绕四突出”提升惩防体系建设效果
近年来,河南省林州市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围绕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突出地方特色,突出机制创新,突出制度落实,突出农村廉政,使惩防体系建设更加符合基层实际,有力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围绕红旗渠精神加强廉政教育,突出地方特色。2010年红旗渠纪念馆被中纪委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廉政教育基地,以此为契机,林州市围绕红旗渠精神,加强廉政教育。一是开设红旗渠精神廉政讲堂,依托廉政教育基地,打造廉政文化品牌。投资20余万元在红旗渠纪念馆开设“廉政大讲堂”,在全市开展红旗渠精神廉政研究、“弘扬红旗渠精神,倡导勤政廉政新风”大讨论、红旗渠精神“六进”、评选“清廉和谐家庭”和“清廉和谐家庭标兵户”等活动,2011年共开展“一把手”廉政讲课30余次,整理廉政事迹20多个,在市直88个单位中评选出80户清廉标兵户,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红旗渠精神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二是结合学习新华社长篇通讯,开展当代红旗渠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层”活动。通过活动准确把握“难而不惧、富而不惑、自强不己、奋斗不息”的当代红旗渠精神,争做传承弘扬当代红旗渠精神的表率,坚守精神家园,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地将当代红旗渠精神转化为创新进取、勤政廉洁的实际行动。在林州报上开辟专栏,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学习笔记和先进事迹进行刊登,先后刊登优秀文章和先进人物事迹30余篇。
围绕巡查和办案加强制度建设,突出机制创新。创新工作思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实行“三以三促”工作法。一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加强对承担惩防体系建设任务部门和单位的督促检查。在实践过程中,林州市坚持把好四关:巡查重点关:重点查看制度执行情况、承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案件查处情况;人员方式关:严格巡查人员组成,体现“权威性、全面性、技术性”。严格巡查方式。听、谈、查、访、究;关键环节关:把握关键客体,即一把手。把握关键部门,即行政权力高度集中的部门。把握关键节点,将巡查逐步向单位领导层、重要岗位层、二级机构层延伸。结果运用关:将巡查结果与单位、个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使用挂钩。去年以来,该市已对全市15个重点市直单位、乡镇和重点工作机构进行了巡查,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起,发放纪检或监察建议书9份。二是实行“三以三促”工作法。林州市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坚持“以案促教,以案促纠,以案促建”,通过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扩大监督的辐射面,强化制度的规范性,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防范监控体系。2006年以来,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856起,涉及科级领导干部97人,其中编发案件通报57个,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52个,健全完善各类监管制度380余个,形成典型案例剖析材料67个,全市各级开展警示教育300余次,进一步促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围绕民生工程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政策落实。林州市纪委紧紧围绕关注民生、执纪为民,坚持“四个注重”,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之中。一是注重维护科学发展。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0余项次,责任追究5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从优化发展环境高度进一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采取重点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和效能督办,重点发展项目跟踪服务、重点民生工程跟踪督导、开展行风评议、建立优化环境监测点等措施,严查行政不行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近年来,先后下发效能督办通知书86个,跟踪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12个,查处干扰破坏发展环境案件46起。二是注重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和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2008年以来,共对117个中央投资项目和直补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利益得到维护。2010年共发放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4656.8万元,良种补贴990万元,农机补贴34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506万元,家电下乡补贴1461万元,政策直补率100%,有效防止了克扣、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三是注重主动服务群众。依托网络和基层服务站点主动服务群众。依托林州廉政网书记信箱、林州网群众热线、红旗渠网市民互动栏目,建立网络反腐机制,受理群众投诉,提供为民服务,累计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638件,结案率达98%以上。在全市20个乡镇成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543个行政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2006年以来,共为基层群众代理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办理事项6万余次。四是注重关键节点监督。今年先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和集中治理,共取消不符合规定的低保对象2291人。开展廉租房补贴发放专项清查,把是否有公职人员、是否有私人轿车、是否有门面房、是否有公积金等四个方面作为清查重点,共收回虚报冒领的政策补贴资金40余万元,发现案件线索2起。开展违法违规占地建房专项清理,重点清理纠正土地手续不全、偷税漏税等问题,共涉及14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78宗土地2636.6亩,共追缴建筑营业税和销售不动产税4610万元。
围绕农村基层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突出农村廉政。近年来,林州市以“六大工程”为载体,实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取得较好成效。一是“素质工程”,在充实配强乡镇纪委干部队伍、提升装备水平的同时,狠抓培训、指导、考核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乡镇街办纪委队伍建设。2011年举办乡镇纪检干部培训班3期,开展经验交流活动3次, 10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市纪委进行了跟班办案。二是“代管工程”,全市20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和村级公章代管。2011年,全市20个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农村集体资金1.4亿元,代理资产5.9亿元,规范经济合同 503 份,纠正不合规定事项 386 件、不规范票据 1991张、不合规定资金102万元,拒付不合理开支117万元,组织村级招投标 102次,涉及资金1558.47万元,资源发包95次,涉及资金614万元,为村组节约或增收资金267万元。三是“阳光工程”,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健全村党员代表会、村民代表会等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大力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制度,今年以来,监委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420件,参与监督村级招投标项目302件,化解群众矛盾926件。四是“惠农工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出台了《林州市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暂行规定》,在全市16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统一建立了涉农资金监管平台,随时能够查清资金的去向。五是“保廉工程”,大力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采取听汇报、群众质询、实地查看、民主评测、调查问卷等形式,每半年对支村两委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对评议结果排在后三名的乡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同时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布。共实行诫勉谈话32人,辞职8人,免职7人。六是“查案工程”,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严惩农民身边的腐败。今年上半年,直查快办8起农村涉财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全部查结,涉及违纪资金320多万元,上缴国库近110万元,党政纪处分18人。(林州纪委 赵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