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党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着力在党务公开的范围、内涵、形式、制度等方面寻求突破,实现了党务公开从基层党组织向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的延伸。
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公开主体全覆盖。2003年,湖州市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为提升公开的主体层次,2008年,该市选择南浔区、市发改委等进行试点,在取得工作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市直部门和各县(区)范围内选择42个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2008年11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按照扩大范围、提升层级、拓展内涵、规范运行、健全机制的要求,在各县(区)委、市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和各类基层党组织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实现了党务公开从基层党组织向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延伸,形成了党务公开工作由基层转向全局。今年,湖州市开始探索全面加强和创新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年底实现党务公开工作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及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的全覆盖。
力求完整,努力做到公开内容全息式。湖州市将党务公开内容分为党组织决议、决定、执行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等6个方面,并把其中涉及党员群众比较关心的党内事务作为公开的重点。如组织建设方面,重点公开党内选举、民主评议,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执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评议,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等情况。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落实,党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处理,召开民主生活会和问题整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出国(境)等情况。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党务公开目录,各县(区)根据所属基层党组织不同类型的特点,分别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其他基层党组织的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
创新深化,突出四个“更加注重”强提升。一是从结果公开向程序公开深化,更加注重程序公开。从延长“公开链”着手,解决以往公开内容内涵不宽泛的弊端,提高党务决策过程的透明度,防止因程序不公开而导致结果不公正。二是从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深化,更加注重主动公开。从健全完善制度着手,克服公开过程中的随意性,增强公开的刚性,形成依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使党务公开成为一种常态。三是从单向公开向双向互动公开深化,更加注重互动公开。改变以往更多注重单项信息发布等公开形式,进一步畅通党务公开渠道,注重双向互动交流。如安吉县探索建立党务公开点题制,在规定党务公开的日子,镇、村干部就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答复。四是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深化,更加注重动态公开。从丰富公开形式着手,在巩固完善以往党务公开栏、网站、《阳光党务简报》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社会征询和专家论证、民主听证会和恳谈会等形式,注重动态性公开,便于党员群众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完善制度,着眼公开机制常态化。结合以往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实施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湖州市建立健全了党务公开“十项制度”。从健全党务公开运行机制的角度,建立了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形成党务公开监督机制的角度,建立了党员监督、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党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从健全群众参与反馈机制的角度,建立了意见反馈、公开接待、民主征询制度,提高党务公开的实效性,有效避免党务公开的随意性;从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的角度,建立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所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评价体系中,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确保党务公开的严肃性。(湖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