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划“红线”限药费增幅 定严规防“乱开药方”
通过给患者就医费用增幅划“红线”和严惩乱开药、滥用药等一系列举措,河南省群众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得以遏制。截至11月底,省直20家主要医院和18个省辖市35家主要医院住院患者人均药费分别比2009年和2010年下降了11.48%、3.67%。两年来,群众对医院服务满意度提高了5.89个百分点。
针对群众反映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看病贵的问题,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多次强调,要以医院行风评议为契机和载体,积极探索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办法,努力为解决民生问题办实事、办好事。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卫生厅利用行风评议这一有效手段,首先给患者就医费用增长幅度划“红线”:住院病人年度“平均药费增长率”超过10%或“平均医疗费增长率”超过15%的医院,给予通报批评;“平均药费增长率”超过15%或“平均医疗费增长率”超过20%的,对院长及医院领导班子诫勉谈话乃至纪律处分,且行风评议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医院。参评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把患者住院治疗费、药费控制目标细化到各学部、各科室和每位医生,订立奖罚措施,一月一考核,一季度一分析。这3家医院今年前11个月住院患者人均药费分别比2009年同期降低23.18%、23.58%、27.95%,已多次被评为“人民群众满意医院”。与此相反,全省曾有24家医院或因“平均药费增长率”超过15%、或因“平均医疗费增长率”超过20%,其院长被诫勉谈话。
为遏制乱开药、滥用药等问题,从2010年起,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连续两年联合下发文件,对全省二级、三级医院药品收入超比例者予以严惩:第一年超过规定指标的,对医疗机构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主要责任科室主任降职;连续两年超过规定指标的,对医疗机构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免去主要责任科室主任职务;连续三年超过规定指标的,免去医疗机构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职务。同时,该省规定,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控制不力、一年内超过两家医院不达标者,对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领导责任。2010年以来,全省在参评的55家三级医院中,共对不合格处方责任人处罚8815人次,其中经济处罚7371人次、暂停处方权52人;对3家三级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主管领导诫勉谈话,对10名主要责任科室主任予以降职处分。这一系列力措,使上述参评医院药品收入比例下降至目前的38.82%,降幅达10个百分点,减少患者经济负担17亿元。
以民主评议为契机,严格整治乱收费问题。首先,该省于每年春秋两季分别对省直27家医院、18个省辖市中心医院及部分县、市医院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格处理、及时曝光。2009年以来,全省纠风部门共查处医院乱收费案件1246件,处分1334人,查处乱收费资金1.2亿元。其次,督促省、市有关卫生、物价部门废止、降低收费项目200项。以“浓缩红细胞”输血检查费为例,现在每袋98元,比原收费减少262元,仅此一项每年可为全省患者减轻负担约5000万元。
强化对药品招标采购的监督,保证中标药品价格连年下降。河南省政府纠风办通过加强对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制定、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招标药品使用的监督,使2008年至2010年中标药品价格分别比上年下降了16.6%、12.25%、6.53%,极大地挤掉了药品价格虚高的“水分”。 (李保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