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东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按语:中央纪委监察部
近年来,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部署要求,坚持创新、注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核心价值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坚持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四个对”的基本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核心价值观,通过广泛开展创先争优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遵守职业操守。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一是结合区县、乡镇换届,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新一届区县纪委书记全部交流任职,而且从系统外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高等院校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阅历丰富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领导班子。二是深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对市直派驻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由原来的27个增加到43个,行政编制由130名增加到230名。三是整合资源、提高效能,进一步理顺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对市纪委机关部分厅室职能作了调整,将原来由几个室分散抓的公共资源交易“五个市场”,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五个公开”,以及政风行风建设、四项资金监管等工作,分别集中到相关职能室统一负责,减少了职能交叉。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坚持“五个不动摇”基本原则,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不动摇;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动摇;坚持“三个不吃亏”的导向不动摇(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坚持面向委局选人才和着眼需要面向全市选人才的格局不动摇;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不动摇。在委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形成了“三先三后”的工作模式,即:先定制度后调整,用制度加以规范和引导;先搞教育后操作,把思想工作贯穿始终;先定方案后选人,规范工作程序。同时,积极探索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新途径。把竞争性选拔干部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取差额遴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法,通过比德才、比能力、比业绩,选贤任能,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近年来,广东省纪委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大竞岗”、“大交流”、“大培训”,有力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推进“大竞岗”,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培养与锻炼。一是构建竞岗平台,努力营造干部竞争导向。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干部“凡提必竞”、“凡进必考”。二是健全竞岗制度,促进干部竞争规范有序。省纪委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行信息“四公开”,即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创新竞岗办法,力求竞争方式科学民主。坚持把竞争理念贯穿于干部选拔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的做法,构建科学高效的竞争选拔机制。
推进“大交流”,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生机与活力。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有序交流。制定了《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等制度,对交流轮岗的对象、条件、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干部交流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破除机制瓶颈,实现多元交流。根据干部成长规律和周期,每年制定干部交流轮岗规划,科学确立交流轮岗导向,实行分类指导推进。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形成良性交流。坚持从尊重、理解、关心干部的角度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交流轮岗的干部,确保谈话率为100%,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自觉服从组织需要,做到想得通、走得顺、干得更好。
推进“大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与能力。一是统筹规划,坚持全员培训。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构建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员覆盖、注重质量,经费统筹、分类保障”的纪检监察干部大培训管理体制。二是优化结构,注重按需培训。在培训对象上,既涵盖全省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又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突出“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三是创新方式,推进拓展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培训机构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