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廉政准则》 必须坚持“四常”
作为一名身处一线的基层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坚持从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四个方面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一、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宗旨意识,常修从政之德
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领导干部掌握着与其职务相联系的决策权、人事权、审批权等,这些权利用在正确的地方就能造福一方,否则就会祸害一方。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坚决做到权利绝不为个人私欲、亲情友情所用。领导干部必须勤于学习,学以明理、学以养德、学以明智,树立良好的品行德行,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不徇私、不枉法,才能实现廉洁一生,平安一生。
二、自觉接受监督,永葆先进本色,常怀律己之心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实际情况看,就是领导干部要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绝不为“身边人”谋取利益;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力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按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求,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具有高尚的思想境界、良好的精神风貌好、优秀道德修养,从品质上永葆先进本色;按照党纪国法要求自觉加强自律,争做作风过硬之人,做到令行禁止。
三、增强法纪意识,保持优良作风,常思贪欲之害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不搞“一言堂”;要树立和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从严要求。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贫,必须具有能够抵抗各种诱惑的毅力,要时刻牢记贪欲之害,一步错,步步错,满盘输,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时的贪念将给自己、家人、朋友和社会带来多大的不幸和灾难。
四、远离各类诱惑,增强自律意识,常戒非分之想
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为情义所用。一些领导干部平日爱交“小兄弟”,私下放纵“小爱好”,不知不觉地滑入“小圈子”,逐渐变质,走向腐败。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要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在基层干一番事业,多做一些谋长远打基础的工作,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不该想的坚决不想,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场所不去,不该交往的人不交,不该娱乐的项目不参加,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不越雷池半步。 (营山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室 张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