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县检察院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为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今年来,洞口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实现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上半年检察业务工作迈入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综合治理公众满意度较去年上升了76个名次,排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位。连续三年实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违纪”。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教育引导。着眼全体检察人员从思想上解决好什么是廉政风险,为什么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克服廉政风险防控“与己无关”、“没必要”等模糊认识,该院先后召开了党组会、干警动员会、学习交流会,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发动,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教育实践活动和《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专项检查等活动,通过签订个人及科室廉能风险防范承诺书、单位及个人廉能风险识别防控表、开展自查自纠等活动,组织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内容,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2、科学把握定位,搞好风险查找。围绕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通过采取自己找、别人帮、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的方法,对各个方面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结合各部门岗位设置、岗位职权、办案流程以及工作岗位,明确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部门领导、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其他行政事务检察人员等17类人员84项主要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共查找领导班子风险点、部门风险点、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风险点102个。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根据行使权利大小,从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共确定一级风险点45个,二级风险点36个,三级风险点21个。
3、强化防控责任,建立制度防线。针对查找出来的一些制度滞后、内容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的风险,对全院所有工作制度规范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查漏补缺,修改完善制度25项;针对风险部位、风险环节建章立制,制定了操作性强和约束力、监督力强的制度10项。同时,根据确定的风险点,组织各部门按照各自的业务要求,对工作流程进行优比化再造,修订完善15项风险防控图,内容覆盖各项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效防范了权力运作过程中的随意性风险。针对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签订人人风险防控承诺书,并实行过错责任连带追究机制。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逐季度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各科室工作绩效考核,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