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抓手 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陕西省西安市是一个有着400多万农业人口的大型城市,下辖10个涉农区县,176个乡镇街道,3070个建制村,农村情况较为复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任务比较繁重。近年来,西安市始终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好为什么要抓村务公开的问题
西安市抓村务公开有一个认识上的深化过程。前些年该市10个涉农区县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发生过群众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仔细分析原因后,发现大多数都是因为村务不公开、村干部个人说了算导致群众不满,具体表现在一些地方村务公开不及时、不透明、不准确、不全面,群众对村干部疑心较重;个别地方村务管理不民主,村民自治演化成“村委会自治”、“村官自治”,群众对干部霸道作风很有意见;村务、财务缺少监督,村干部多贪多占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户县东韩村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一直是全国的模范先进村,后因管理不民主、村务不公开引发村干部之间、干群之间矛盾不断加深,一度成为全县的落后村和“难点村”。这几年,东韩村狠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村里又恢复了风清气正、干群和谐的良好氛围,一跃成为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示范村。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促使西安市深刻认识到在农村实行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西安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近年来,该市多次召开工作汇报会、经验交流会、电视电话会、总结表彰会等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各区县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市、区(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村务公开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09年,西安市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从组织上强化了对村务公开的监督,此举有效保证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搞好“三个结合”,解决好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的问题
把抓村务公开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事关村民的切身利益。在西安市含元殿城中村改造拆迁中,西安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规章制度、政策法规、每家每户的赔偿金额,以及安置楼的户型等全部对村民公开公示。督查组每天24小时严查动迁人员纪律,杜绝“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
把抓村务公开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西安市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纳入全市“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之中。目前,西安市一、二类村级党组织由862个增加到1439个,增长了1.7倍;四类村级党组织由727个减少到305个,减少58%。同时,西安市结合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大力推行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激发了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
把抓村务公开与抓农村的和谐稳定相结合。围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西安市建立了“专题接访日”制度,对受理的每一信访件,及时转办,跟踪督办,并将信访量和办理质量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各区县也积极创新、大胆实践,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阎良区加强村务公开督查,对全区80个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逐村检查,并汇总排列等次,最后将检查情况在全区通报,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雁塔区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区委对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健全了工作责任制度,两年来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实现了省市零上访。这几年西安市农村信访事件逐年减少,2010年农村上访数量比上年下降了36.5%。
健全监督机构,解决好村务公开监督缺失的问题
2009年开始,西安市在农村普遍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弥补了长期以来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制度性缺陷。截至目前,该市已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3011个,列席两委会议17510次,监督村务公开事项7418件,纠正不合理开支141万元,根据村民监督委员会发现问题处理村干部82人。
把村务公开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有力抓手。村民监督委员会通过设定村务公开内容,督促村委会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上级规定的村务公开目录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通过定期公开,督促村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按章理事、依法办事、干净做事,有力地推动了村务公开工作。
把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村务公开的有效监督平台。村民监督委员会拥有对“三农”投入项目资金的监管权,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建议权,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审权,对村级事务管理的质询权,对反映村级干部不廉洁、不公正、不民主等问题的受理权,对不称职干部罢免的提议权等八项权力。村民监督委员会通过参与决策商议、监督决策落实、评议实施结果等,实现了事前介入、事中把关、事后评价的全程监督,使监督瞄得更准、跟得更紧、落得更实。
把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村民了解村务公开的重要桥梁。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既是村“两委”会工作的监督者,又是村民的代表,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监督村委会的运作过程,既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化解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又能通过履行监督权力,维护群众的利益,发挥着桥梁纽带的作用。(庞武平 袁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