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以公车治理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今年以来,在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河北省紧密结合实际,迅速展开行动,加强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公车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省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召开了工作部署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
迅速动员部署。5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就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县(区)也相继召开会议作出专门部署。
强力有序推进。省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市委书记、市长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函》,要求突破常规,加大力度,迅速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按照中央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公车治理各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碰头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制发《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成4个督导检查小组,深入11个设区市、172个县(区)和110多个省直部门进行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网站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
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登记自查和审查核实工作
登记自查和审查核实是公车治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点任务。为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河北省组织召开了全省登记自查审查核实工作调度会,组织各市在省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同时,抓住关键,倒排时间,深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严格进行登记自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对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和车辆做到100%登记自查,由单位“一把手”审核签字后上报,确保不遗漏一个单位、一辆车、一项信息。同时,将车辆登记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转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政策解答》,并组织编写了《河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政策解答》,指导和推动工作开展。
认真做好审查核实。重点对各单位编制数和实有车辆数是否一致、每辆车的排气量和购买价格是否超标、购车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核。为保证审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专门抽调20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人员组成审核小组。一方面,将各单位上报情况与编制部门提供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名单、财政部门提供的车辆编制核定数以及车管所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进行逐车核实;另一方面,对各市、省直部门上报的统计表严格把关,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报表、购车原始发票复印件、固定资产账页复印件、车辆编制批文或编制卡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等6大内容、13项明细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
扎实开展“回头看”。对登记自查“零违规”、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比较具体、存在违规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各级各单位对报表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审查核实工作做到逐车甄别、一车不漏,纸质报表与光盘数据一致。对漏报、错报情况和认定违规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同时,要求进一步梳理归纳违规情况,对违规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分类,逐车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全省共查出漏登的车辆编制数764个、漏登车辆1000台,有效解决了个别单位漏登、错登现象,为全面处理违规车辆打下了基础。
坚持查纠并举。着眼于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对违规借车、换车行为先期进行了纠正处理。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立即将违规借车、换车退回、换回,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有关报表和书面报告一并报省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查,省直违规借车、换车共涉及23个单位,其中违规借车198辆、换车11辆。目前已退回、换回175辆。在此基础上,及时启动报废车辆的处置工作,对省直单位申请报废的673辆车,正在加紧组织审核。
回应社会关注,切实加强越野车使用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
针对河北省部分市、县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越野车较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整治。
加强配备使用管理。制发《关于对省级单位越野车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越野车一律收归所属办公厅(室)统一管理,不得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除救灾抢险和其他必须使用的情况,今后原则上不得再乘坐越野车。省四套班子带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重点单位积极响应,对越野车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同时,向全省各级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格对越野车的使用管理。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加强对越野车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各级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车辆管理规定,增加了相关条款,制定了《机关车辆管理办法》《越野车管理使用办法》等,对越野车的集中管理、派遣、放假期间的封存、停放等作了详细、硬性的规定。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各市着力加强对越野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如秦皇岛市在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了检查哨卡,对暑期进出市区的越野车辆加强检查;承德市在市区和各县(区)主要路口实施录像抓拍,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其他重要时期,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高速路口的明察暗访,对检查核实的10余起违规使用越野车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目前,党政机关违规使用越野车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河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臧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