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公安局八措施深化廉政建设
为深入推进公安工作发展,青铜峡市公安局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不断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积极创建廉洁奉公班子,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积极营造廉洁执法氛围,深化廉洁从警“八条措施”,为公安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廉政教育常态化。一是坚持每月的党风廉政日的学习教育。利用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座谈会、学习上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案件通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教育的时间、内容和人员,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二是督促各党支部将廉政教育内容纳入组织生活,做到常讲常抓常教育。三是将廉政教育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以考核促工作。
二、廉政谈话经常化。结合思想政治网格化工作,制定了领导谈话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各主管部门的中层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每半年局党委主要领导实施一次廉政集体谈话;坚持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各单位负责人每月与本单位民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通过各个层次的谈话,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政责任承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禁令。
三、领导述廉规范化。局党委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进行述职述廉;每年组织一次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广大民警向群众报告工作,开展述职述廉。同时,将述廉活动与领导干部、广大民警考核相结合,通过明察暗访、群众座谈、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措施相互进行评价,并将评价、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领导干部晋职提升相挂钩。
四、岗位监督制度化。一是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内容包括个人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承诺书以及违纪记录等,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签定廉洁从警承诺书,落实民警廉洁从警纪律责任,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加强对民警执法过程的监督。对各项执法环节进行抽查,减少执法人员违法违规的时间和空间。四是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在干部任用、民警入党、警衔晋升、评优奖励等问题上,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进行廉政鉴定。
五、警风建设公开化。一是局党委坚持每年向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形成联动机制。二是各单位每半年举行一次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以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定期对照检查各单位警风警纪建设的落实情况。积极参加政风行风测评活动,不断提高窗口接待服务质量,强化民警为民服务意识。
六、信访工作责任化。一是继续落实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进一步拓宽、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二是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信访案件查处制度。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的原则,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力争群众满意率、办结率以及停访息诉率均达到100%。
七、廉政文化大众化。一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警营活动,在局机关大楼建设了廉政文化中心,依托看守所的特殊教育作用,建成了青铜峡市公安局廉政教育基地,营造廉洁从警的浓厚氛围。二是在局公安网主页上开辟廉政文化专栏,警示教育民警,同时培养民警健康的生活情趣。三是利用短信或通知形式,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夕,定期向民警发送廉政温馨提醒短信,提醒民警遵守禁令,预防“节日病”的发生。
八、自查自纠长效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廉政准则》和《纪律条令》等禁令规定,结合每季度的队伍形势分析会,对照检查“禁令”的遵守情况,把贯彻落实纳入日常管理监督,把自查自纠活动长效化,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