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牟定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云南省牟定县采取“五抓”措施,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式,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分级负责、分层落实责任体系。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和抓主要领导,年初,调整充实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几套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下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组织7个乡镇和73个县级部门与县委签订责任书,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重点抓“一把手”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针对部门和乡镇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将责任制分解延伸到村(居)委会和部门下属单位,全县89个村(社区)、45个部门下属企事业党支部与上级党组织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二是形成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工作氛围。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会等时机学习有关反腐倡廉方针政策、法规文件和领导讲话。在县电台、电视台开辟“黎明廉声”“廉政时空”等教育专栏,在县办季刊《山茶花》开辟“清风文苑”栏目,利用“牟定纪检监察网”等媒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营造落实责任制的良好氛围。
三是用活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工作方法。首先是抓重点部门。定期对掌握人、财、物权部门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其次是抓重点对象。把乡镇、县级部门党政“一把手”和重点部门中层骨干及领导干部家属作为重点对象,要求乡镇、部门“一把手”每年向县委专题汇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作出廉政承诺;以举办培训班和组织学习《警钟长鸣——楚雄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部门220名中层干部的廉政教育;采取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赠送廉洁教育读物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家属教育。再次是抓重点内容。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党群系统、政法部门、乡镇和纪委派出纪工委实际,制定五类不同责任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搞“一刀切”,提高责任制工作的针对性。第四是抓重要时机。在干部新提拔之后三个月内,对其进行以“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展室、举办一期培训班、赠送一套学习资料、递交一份廉政承诺书、举行一次廉政签名倡议活动、撰写一篇体会文章”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活动,2009年来新提任的70名县管干部均接受了“廉政第一课”教育。在重要节日前还通过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四是健全有章可循、运作有序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过程管理。认真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制度》,运用“惩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等“九本”廉政台账记录和反映反腐倡廉工作落实轨迹,把抓责任制的重点落实在领导、工作落实在平时。今年来,共有4个单位因工作不力13次被列入不良记实。二是完善述廉、评廉和考廉制度。坚持县委每年专门听取乡镇、县级部门“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采取“下评上、创最佳、评最差”方式,组织外来投资企业法人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县级窗口部门的服务状况、干部作风等勤廉情况进行评议,并在每年底组织领导干部和35岁以下年轻干部集中进行一次反腐倡廉知识考试,增强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知识的熟悉和掌握。三是健全考核和追究制度。出台《乡镇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县委对201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合格的79个单位进行表彰,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县文联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充分运用责任制考核成果对今年来201个拟表彰或推荐上报表彰的先进集体和368名拟表彰或推荐上报表彰的先进个人进行廉洁自律审查,取消了1个单位和5名干部的评先评优资格。(云南省牟定县纪委 李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