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纪实
在全国率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民生热线多媒体全天候受理群众咨询,在全国率先制定完善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改革创新现场交流会上,该省一系列创新成果让人眼前一亮。
这一个个“率先”的由来,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一语中的:“解放思想,大胆改革,让一切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元素充分涌流、竞相迸发。”
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鞭挞保守者,这一工作思路引领改革创新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改革,首先改的是观念。
随着广东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吹响“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号角,省纪委常委会随即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鲜明要求。
让理论创新真正成为行动的先导。广东省纪委、监察厅与中山大学共建廉政研究基地,同各类科研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近三年的时间,廉政研究机构共拿出三本厚实的课题研究报告,内容涉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和惩防体系评价机制建设。通过理论创新破解改革难题和制度瓶颈,是该省谋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重要举措。在此基础上,凝聚各方智慧,集成研究成果,为实践创新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2009年8月中旬,香港廉政公署迎来了首批由内地省纪委书记带队考察的同行,朱明国一行在香港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考察。2010年10月下旬,朱明国带队再赴新加坡,考察新加坡在廉政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走出去,为改革实践注入新鲜思维,这是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又一重要举措。
2010年12月2日,借鉴香港经验,以“促廉保廉、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广东省“行政监察开放日”成功举办。包括50名社会各界代表以及省、市、县、乡四级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的参观者,首次走进广东省监察厅。他们观看电子监察系统操作演示,听取对网络举报和实名举报的介绍,参观办公场所和监察工作成果展览……自揭面纱,“开门”反腐,这在全国省级行政监察机关中尚属首次。
“学习借鉴意见中凡我省有权去做的,都可以进一步制定方案并论证实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赴新加坡考察报告上作出的这一批示,为广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
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摸着石头过河”,出现失之偏颇、有时错位的现象怎么办?对此,广东给出的答案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要坚持公正执纪,一方面严格区分改革创新失误与违纪违法行为的界限,尤其是在作出重大改革创新决策的紧要关口上,必须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鞭挞保守者,形成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导向和机制。
“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时间作结论”,这一政策导向成为改革创新的动力阀
广东省某县纪委开展廉政教育标新立异,推出“廉洁保健操”;某县级市纪委另辟蹊径,在全县大力开展“孝廉”活动。这些做法一度在社会上引发争议。对此,广东省纪委的态度是:“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时间作结论。”
如何把勇于变革、追求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口号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广东的做法是,让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察局将工作创新的套路和成效“亮出来”。
2009年下半年,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在粤西、粤东、粤北等地区分别召开现场会,朱明国带领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办公,对各地纪检监察工作逐一点评。2010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题,先后在广州、深圳、惠州、茂名等地组织召开五个现场会,对近年来广东特色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大检阅”。今年7月,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十大创新奖”出炉……
“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时间作结论”这一政策导向,成为改革创新的动力阀,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亦在实践探索中迎刃而解。如广州市在筹办、举办亚运会过程中,创新监督机制,制定了包括构建“层层传递、人人有责”的监督责任体系,出台了涉亚资金使用权、审批权、支付权“三权分设、相互制约”等在内的800多项规章制度,并排查出廉政风险点983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1078条,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廉洁办亚运”各项工作的落实。
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是广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鲜明标签。
2009年,广东省委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率先引入问卷调查和社会评价机制。2010年,率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
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广东迈出了一大步。继省纪委、监察厅对省直部门34个厅局实施派驻后,21个地级以上市、130多个县(市、区)在今年全部完成了派驻。今年1月起,广州市越秀区集中向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等54个单位派驻8个纪检监察组,组长均为正处级领导,与被监督的单位“一把手”平级。同时,由于派驻的纪检监察干部后勤保障完全脱离被监督单位,用越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永超的话说——“这样,纪检监察干部不再受牵制,可以放手监督。”
佛山市顺德区在县域城市中率先进行“大部制”改革。该区以建立“大监督”体系为目标,整合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组建了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与区纪委机关合署办公,负责对全区党务、政务工作进行纪律和绩效监督。一年多来,该区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反腐倡廉成效明显。这一做法,被视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改革的又一“吃螃蟹”之举。
在维护民利的制度建设上,广东在全国率先实行定额指标管理制度。在2009年全省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人次、新购公务用车费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晚会展览庆典论坛研讨会活动数量分别比上年大幅度减少57%、91.3%、88%和92.8%的基础上,2010年又同比减少15.8%、17.9%、36.2%和20%。同时,一系列处理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和证人等制度的建立完善,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广东从1997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推行审改工作,大刀阔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近年来,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省本级经过四轮改革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700多项,精简占比超过70%;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极大压缩了利用审批权“寻租”的空间。
顺势而为,吐故纳新,这一工作状态为改革创新增添无穷活力
改革创新的华章,由一个个响亮而优美的音符谱就。
以科技手段防治腐败的探索实践,广东走在全国前列。该省推进包括18个子系统在内的综合型电子纪检监察平台建设,特别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平台延伸至1381个镇(街)、2万多个村,成为促进廉洁政府、高效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的“防护工程”。这一电子纪检监察平台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
2010年8月,有群众监督“湛江样本”之称的领导干部面对网络电视直播述职述廉活动引起巨大反响,活动当天,点击量达到1320万人次,网民提出5万多条意见和建议。该活动被人民网评为当月“地方十大新政”。
今年年初,在连续三年对市政府16个部门和6个区政府进行绩效评估试点的基础上,深圳市政府系统正式推行绩效管理工作。针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不同职责特点,该市设计了两套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设定了包括“行政业绩、行政效率、行政能力和行政成本”等4个方面约20项客观评估指标;对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设定了包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等4个方面约30项客观评估指标。记者获悉,在华南理工大学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发布的“广东省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报告”中,深圳市政府整体绩效3年名列全省第一。
惠州市2009年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惠民在线—网络纠风”平台,开拓“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的纠风新渠道。该平台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意见受理渠道,全天候受理群众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交的问题。群众提交的问题通过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在第一时间分送相关县(区)和市直职能部门承办,形成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的“一站式”民生诉求受理处置模式。
佛山、东莞、湛江、惠州等地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改革,逐步实现对农村财务的科学管理;云浮在积极实施“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的基础上,完善“直通车”制度,强化群众对镇村领导班子的廉政监督;江门着力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机制……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