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嘉鱼县“三个三”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近年来,嘉鱼县紧紧抓住重点对象、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典型案件,采取自查清理、跟踪督办、整改规范、查办问责等措施,有序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截止目前,已播放公告2期,发放处理函26份,补缴应缴土地出让金、城建配套规费合计830万元,催缴土地出让金1亿元。对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非法占用土地和伪造公文行为进行查处,收缴违规资金130万元,给予党纪处分1人,下达监察建议书3份,对4人诫勉谈话。
一、问题排查做到“三个全覆盖”。该县按照 “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打折扣”的要求,做到排查内容、排查项目、重点检查“三个全覆盖”:一是排查内容全覆盖。从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土地出让、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等10个方面84个环节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排查内容、重点和要求。二是排查项目全覆盖。实行项目建设单位与主管部门双向排查,确保排查项目情况的真实性,做到项目排查摸底全覆盖,底数真实,不疏不漏。2008年1月至今,全县立项、在建、竣工的建设项目272个,包括扩大内需项目77个,一一建档备存。三是重点检查全覆盖。结合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重点对中央投资77个项目先后组织重点检查13次,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对台帐、看现场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另外,对涉土涉矿、规划管理等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跟踪督办等方式,特别是对房地产开发、以城郊村名义建设的10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对口负责、分类指导、专题汇报等措施,有力促进了排查工作。
二、问题整改采取“三分措施”。对排查问题,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处理和分步实施的“三分”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一是落实分级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的问题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各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统计上报,县里协调解决。如18宗属市级审批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通过与市环保局沟通“打包”办理。二是实行分类处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区分不同情况,分门别类作出处理。如县水利局违规调整计划项目,将两辆工程用车合并,购置一台公务用车,将其公务用车收回拍卖,拍卖资金20余万元归位。水产局项目邀请招标没有经过合法批准,但项目已经实施,已无法纠正,责成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并责成责任单位党组作出书面检查,留存备查。三是分步稳妥实施。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无理由、无条件、无例外,整改率要求达100%。采取台帐管理、挂号登记,实行销号式整改,做到整改项目、目标、期限、措施、责任“五明确”。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型,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一时难以整改的统一列出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三、规范管理抓住“三个节点”。该县以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契机,紧紧抓住三个节点,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抓住风险点,加强岗位风险防范。各有关部门紧扣“查得准、防得牢、控得住”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对岗不对人”,深入排查风险点2000多个,建立了以强化岗位为点、以规范程序为线、以完善制度为面的岗位腐败风险防范机制,努力把“廉政风险点”转化为“廉政安全点”。二是抓住权力点,认真自查自纠。以规范土地使用权审批、出让、监管行为为重点,采取书面告知、发放律师函、执法监察、行政处罚等措施,追缴欠缴出让金4000余万元。大力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强化土地收储、交易、整理、利用等重点环节、部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招拍挂制度,积极组建土地全程网上交易系统,强化电子监督。以规范矿业权审批、出让、监管行为为重点,实施矿业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先后以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3宗,征收采矿权出让金218万元。以规范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管理程序、施工高效、资金安全、干部廉洁为重点,健全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实施“六制”,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2008年以来,全县累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99个,总投资规模3.34亿元,未发现专项治理中所涉及的问题。三是抓住责任点,全力推进治理。坚持领导包保、单位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制度,优化机制,确保专治成效持久。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全面实行和完善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制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权力行使安全,公开用地、批矿等工作流程和收费项目标准,落实归口管理、分片负责,防管结合、包保督办的工作责任,打造“阳光国土”平台;完善工作监督制度,确保干部成长安全,实行接办分离、网上交易、联网审查、集体会审、审计监督、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既降低了工作成本,又把好了廉洁关,使干部既干事又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