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南漳县九部门联合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今年以来,南漳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发改、国土、城建、环保、等九部门联合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治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防控工作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着重查找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等重要部位,以及项目决策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结算等重要环节。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内容:在项目决策审批环节,重点防控越权审批和核准,不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进行审批或核准等问题;在项目勘察、设计环节,重点防控违规指定勘察、设计和预算编制单位,违法出租、出借资质,故意提高预算标准等问题;在项目招投标环节,重点防控应招标不招标或围标串标,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或不按规定邀标、议标等问题;在施工管理环节,重点防控故意抬高或压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违规发放许可证,擅自进行工程变更设计和工程量签证等问题;在竣工验收环节,重点防控不按标准验收,未验收颁发证件和交付使用等问题;在资金管理环节,重点防控不按规定专款专用,挤占、挪用、侵占项目资金,不按规定程序、进度和审计报告拨付和结算项目资金等问题。
针对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查项目决策是否科学,看项目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查项目是否依法公开招标,看项目是否存在围标、串标、非法转包以及出租、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看是否出现投资“超概算”、内容“超规模”、配置“超标准”及挪用、贪污资金的现象;查项目建设管理是否科学,看项目“四制”(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通过风险防控,建立和完善“五大机制”: 一是项目决策审批环节的监管机制。健全工程建设项目集体决策制度,推进专家评议和论证、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二是项目建设实施环节的监管机制。加强招投标监管,健全完善招标投标法规体系;实行工程建设物资集中采购制度,避免多头采购或分散采购;推行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达到招标标准的工程勘察、设计等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监督机制。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控制超预算开支;建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负责人对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职责,形成项目资金层层负责、相互监督的责任体系。四是项目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管机制。严格竣工验收条件,要在对各种物资、材料、设备、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对符合验收规定的认真组织竣工验收;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重点审核工程价款结算的手续是否完备、结算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结算凭证是否合法和真实,防止挤占挪用、高估冒算和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五是职能部门权力行使联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城建、环保、审计、招标投标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不定期组织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联合检查和督察。大力推行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监测整改情况;加强审计监督,认真开展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健全审计工作程序,落实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强化中介组织从业行为监管,公开遴选中介服务机构,严格中介组织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中介机构廉洁合同制度,对违反廉洁协议的中介机构,依法取消资格或限制准入。通过制度规范实现关口前移,全程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