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松滋市五法破解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突出问题
2010年来,松滋市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投标企业临时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工程等老大难问题,以制度创新为先导,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治理措施,多管齐下,有针对性地逐一破解,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该市先后有124个房建工程、矿山治理和土地平整项目以及75个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标的金额34635.11万元,中标价32075.01万元,节约资金2560.1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关口前移,严格资质预审。该市对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规定市外各种不同等级的施工企业进入市内参与投标,必须携带法人代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证书等原件,统一到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登记,对其资质进行初步审查,预先备案。为防止企业临时借资质或其实力、业绩、诚信等条件与实际不符,在操作过程中,该市将关口前移,对进入市内参与投标企业的实力、业绩、诚信度分别进行严格的实地考核、考察。合格后,经备案方可承揽建设工程。并按照业主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的规模、技术需求等,结合自身资质,有选择性地参加投标,真正体现优中选优,各取所需。该市在实施备案的同时,对初审合格的企业实行网员备案,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如有工程信息,由建设工程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统一给网员企业发布信息。由企业权衡自身条件,决定是否报名投标。到目前,有来自市内外的83家建设企业作为网员在交易中心备案。
二、公开标底,实行明标明投。该市规定,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报建后,即由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机构,按照国家定额,结合市场行情,按合理低价的原则编制确定标底。标底编制执行现行定额,计价紧贴当前市场,单价或与其对应的总价下降一定幅度后不得低于工程成本。编制的标底由招标人认可,交相关主管部门和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为从源头上解决 “抬标、串标、围标”等问题,实行建设工程标底对外公开,并在招标信息公开的同时公开标底,公告内容必须载明招标人的名称、项目性质、数量、实施地点、时间、标底、施工企业资质等事项,连续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得到一定数量潜在投标人的报名响应。由此增加标底的透明度和合理性,根除围绕标底搞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的现象。
三、随机抽取,实行摇号中标。为体现竞标方机会均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市在定标过程中,实行吹球机随机抽取,摇号中标。一是由公证员或监督人员检验吹球机、球具。并对合格性进行现场公证或签证。二是按照有效投标人的数额,向吹球机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并按照投标保证金收据编号的先后顺序,每个投标人派一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直至抽取完毕,并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三是另取一组相同码号和数量的号码,经公证后,再次放入吹球机内,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派一位代表随机抽取其中的三个号码;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的第二、第三个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对中标候选人依法进行公示。招标人在公开抽取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四、严格收取履约保证金,提高违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为防止企业借资质围标、串标,该市严格督促企业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此提高违规风险和成本。并针对具体的工程设置了四个档次:100万元——300万元的工程,收取标准为25%,以此为基数,300万元——500万元的工程,超额部分收取标准为12.5%;500万元——1000万元的工程,超额部分收取标准为10%;对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超额部分视情况按1-5%的标准收取。为防止中标企业中途转包工程,该市规定,施工企业已有一个工程或一个以上在建的,一般不再参与下一个工程的竞标,防止因施工能力跟不上而将工程转包出去。与此同时,对该企业在建的工程全程进行严格监督,督促其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必须到岗到位。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五、建立“黑名单”,架起“高压线”。该市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引入“黑名单”制,对违规企业架起“高压线”。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为他人提供资质、弄虚作假、行贿受贿、偷税漏税、转包、分包工程和在建设工程中管理混乱、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并视情节轻重,在1——2年内取消其参与松滋市建设工程投标的权利,同时向社会公布违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