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惩防体系
2009年以来,河北省衡水市立足实际,紧紧抓住制度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两个关键,大力实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工程”(服务平台创建工程、制度体系建设工程、监督机制创新工程),强力推进实施“农村村务网络监管系统”,努力构建具有衡水特色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力实施“三项工程”,建立完善科学化农村反腐倡廉制度机制体系
立足于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利益,实施服务平台创建工程。在乡镇加强“三个中心”建设。建立“三资”托管服务中心。组建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招投标三支队伍,成立了“三资”托管和竞价招投标两个办公室,对“三资”实行账务处理规范制、议定审查会签制、公示测评监督制、招投标乡镇代理制等“四制”管理。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组建一体化办事平台和公共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领办代办制,实行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建立信访服务中心。对群众的信访问题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全程跟踪督办,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立足于强化监督实效、弥补监督盲点,探索实施监督机制创新工程。积极建立党组织监督、村民民主监督和干部自我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制订完善了“一章程、两公约”,即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干部廉政公约,进一步明确监督依据。建立村民代表会议例会制度,由村支部书记提议,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定重大事项,对重要村务进行监督,切实发挥村务决策和监督的作用;将村务公开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整合为村务监督小组,每村设2至3名廉政监督员,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立足于充分发挥民主自治优势,探索实施制度体系建设工程。在推进民主决策上,制定实施了《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六步工作法》,即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商议、征求党员意见、议案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布,严格规范村务决策程序和行为,防止“暗箱操作”现象发生。在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上,制定实施了《农村干部重大事项八报告》《农村干部六不准》等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对干部约束的方式、内容及处置程序,保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便群众监督。
强力推进农村村务网络监管系统,用高科技提升农村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搭建工作平台,实施规范操作。按照农村基层工作实际和深化提升“三项工程”的需要,全市统一设计了“农村村务网络监管系统”工作框架。重点建立了四个网络工作平台:建立“三资”监管平台。逐村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台账,农村资金账目以电子账页存贮;每项资产、资源都进行实物拍照留存,输入监管系统进行卡片式管理。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处置和管理,全部实现乡级网上录入操作。建立竞价招投标平台。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等全部实现竞价招投标。建立村务、党务公开平台。农村基层组织机构、相关法律政策以及新农合报免、涉农资金补贴、低保户确定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全部在网上进行动态公开。建立投诉评价平台。系统每季度自动汇总评价结果上传考核平台,作为对乡村干部监督、考核的依据。
完善规划设计,提升系统功能。将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类事项的工作程序,尤其是农村三资管理、村级民主决策“六步工作法”等相关制度固化为软件流程,实现网上流水线操作、全程化监控。
强化监督措施,健全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网络监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乡镇主要领导是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和村支书、村主任是三资如实托管的第一责任人,三资托管中心主任是中心正常运转的第一责任人等。同时明确系统运行要做到“四及时”:三资变化情况限时办结,及时录入系统;新农合报免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定期由民政、农牧、卫生等部门审核把关,及时录入系统,进行公开;工作中,系统发现和阻止的问题及时按程序反馈和纠错;市、县、乡将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处理和通报。(作者 魏存计 河北省衡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