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盐池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自《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实施以来,盐池县工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
抓好学习传达。在党委和各支部中分别组织开展了《廉政准则》学习讨论活动。利用读书会、每周学习日等活动组织干部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座谈交流等方式,将《廉政准则》的“8个禁止、52个不准”贯穿到警示教育当中。在全体干部中组织了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在线考试。开展了“学《廉政准则》,促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纪检组长以“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为题向干部群众讲了一堂廉政党课,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时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
同时,以每年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为契机,及时认真传达国家纪委、自治区纪委以及全国、全区、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做到层层传达,人人领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县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时刻构筑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强堡垒。
其次,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方面,该局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重点完善了队伍管理、财物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四类四十项制度,重点包括廉洁自律、学习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政务局务公开、案件办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考评考核等。从制度上保证《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廉政准则》执行到位。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力。在领导干部中,围绕遵守“8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党纪条规,实行个人重大有关事项报告制,杜绝隐瞒个人重大有关事项报告等现象发生。
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整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意见征询、查找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征集针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
抓好重点环节工作治理。公务用车、“小金库”专项治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一个重要方面。该局以开展“两项”治理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等违规现象,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务用车和违规设立设立“小金库”方面出现不廉洁行为。
实行“阳光政务”,加强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运用公示栏、电子屏等,把工商部门的职能、相关政策制度、办事规程等全面向群众公示公开;同时,积极推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网上年检、网上查询,实现“阳光作业”,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公示首问、首办负责制等相关制度,为群众提供一个公开、高效、快捷、透明的服务环境和办事环境。
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政风行风转变。以“社会各界评工商”、“三直评”活动”、“新闻媒体进工商”等活动为载体,通过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义务监督员、社区居民等参与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听意见、发放问卷调查表评优劣和自查自纠摆问题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询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存在问题,以广泛的社会监督,促制约机制完善、服务理念增强、政风行风转变,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完善督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效能监察和执法监督。坚持依纪依法,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和违反“六条禁令”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上级转办信件及时处理反馈;办公室、财务和纪检监察紧密配合,加强对暂扣物资和罚没物品的管理,以及执法案件的办结检查,正确行使宁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盐池县工商局 何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