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强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今年3月以来,甘肃省庆阳市以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构筑防范腐败发生的权力、动机、机会“三道防线”,着力打造全市改革开放的“放心区”和干部干事创业的“安全区”。
清权排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以防控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为核心,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用制度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发生的危害程度,促进权力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基于此,庆阳市按照“五个三”要求,力求做到“三个结合”(与“红色廉政”建设工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相结合)、达到“三个标准”(查找风险要“准”、制定措施要“实”、监督管理要“严”)、突出“三个层面”(市纪委常委会、各委室、各工作岗位)、实现“三道防线”(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排查各类廉政风险点6317个,通过“废改立”制定防控措施6191条,出台制度规定407项,厘清了权力清单和运行程序,为有效控制风险打下了基础。
公开“晾”权,依靠制度创新促反腐倡廉科学化
对权力运行的程序、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廉政风险的等级以及防范措施,各级各部门都建立了廉政“风险库”,并通过大会公告、在公共场所设立公示牌、监督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评议和监督,不仅使廉政风险点成为时时悬在干部头上的一把警示之剑,促其知道“危险”、防范“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规范和约束职务行为,也使群众找到了监督党政部门和公务人员的依据和平台,调动了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积极推行分权制约和相互制衡原则,促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进一步规范了人权、事权、财权等重点权力的运行,有效压缩行政自由裁量权空间,建立起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的惩防体系。特别是一些单位通过制度创新,有效约束“一把手”的权力,一些单位用制度固化廉政宣传教育、责任制落实等工作。这些手段有效减少了制度操作中的人为因素,拓宽了制度创新领域,提高了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实现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市地税局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业务操作规程》,健全防控措施199条,建立廉政提示谈话、内部审计、执法廉政回证、明察暗访等制度,引入“人脑制度电脑”的工作模式,构建科技防腐征管体系,形成了覆盖全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抵御廉政风险能力。
有效“规”权,确保权力健康规范运行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使全市干部职工普遍接受了一次系统的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真正落实到了每个人的肩上。特别是通过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部门权责,促进了职能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也使干部职工从被动接受监督转变为主动防范风险,对违纪违规事件由事后的惩处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和警示提醒,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融入到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之中。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抓手,是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平台,是建立科学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推进预防腐败关口前移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也是一个动态的工作过程,需要我们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要求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庆阳市力争利用两至三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以“红色廉政”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体系、以防范和化解岗位风险为内容的预防腐败工作体系、以党务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体系、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以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工作保障体系、以查纠违纪违法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问责工作体系等“六位一体”的反腐倡廉工作框架,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作者 李学宏 甘肃省庆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