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组织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 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于去年11月以来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督促检查工作部署周密、深入细致,了解进展情况,总结实践经验,推动工作开展,达到了预期目的。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深入开展检查工作
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统一部署,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82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及协办单位、119家中央企业和11家中央金融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自查工作,总结了经验、查找了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提交了2010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报告和《2010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自查统计表》。在此基础上,2011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组织进行了重点抽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贺国强同志就检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何勇同志亲自审定检查工作方案,并出席重点抽查工作部署会议作重要讲话。中央纪委领导张惠新、黄树贤、李玉赋、吴玉良、屈万祥、杜学芳、张军等同志和部分省(区)纪委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刚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纪委书记担任检查组组长,全程带队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成立了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中,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书记亲自带队检查。3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119家中央企业和11家中央金融机构由党组成员或纪委(纪检组)领导同志带队对本部门本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自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为检查工作做了充分周密的准备,从部分省(区、市)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抽调78名熟悉业务的局处级干部,并邀请13名特邀监察员参加重点抽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抽调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13个检查组,为开展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方案、重点抽查工作方案、自查统计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民主测评表。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起草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材料,使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各检查组还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及本地区本部门下发的检查工作方案,把握工作原则、重点内容、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统一认识、明确要求,提升了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检查组注重运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采取听汇报、个别座谈、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专项检查、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和深入调研,掌握全面情况,作出客观评价。注重点面结合,在全面检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对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的完成情况逐个进行了检查,对治理商业贿赂、“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进行检查,既了解面上工作情况,又推动重点工作开展。注重量化考核,比如,湖南、宁夏、甘肃、内蒙古、山西、湖北、河北等省区还结合实际,采取指标测评、量化计分、提出评估报告等方法,增强了检查考核的科学性。
中央纪委监察部13个检查组对6个省(市)、9个中央部委、4家中央企业和2家中央金融机构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重点检查,实地察看了113个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所属部门和市、县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对10个承担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的中央部委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单位比去年增加了47.6%。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成立了355个检查组,检查了1432个地(市、盟)、省(区、市)直单位、高校和企业。3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组成112个检查组对308个单位进行了检查。119家中央企业集团对所属企业惩防体系建设检查1030次。
各检查组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深入群众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推动工作。比如,在重点抽查工作中,检查组共听取了31个地方、部委和企业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工作汇报;与719名领导干部进行座谈,其中省部级干部216名;对被检查地方和单位462名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从业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查阅各种文件资料1.2万余份。
健全机制,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各检查组通过深入检查,了解了实际情况、总结了成功经验、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有力推动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全党抓惩防体系建设良好局面巩固发展。检查显示,各地区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党抓惩防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据统计,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平均13项,党委书记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部署平均21次、重大问题批示平均31件、重要案件督办平均13件。3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平均9项,党组(党委)书记对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平均16次,党组(党委)书记对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工作协调平均10次。二是各级纪委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始终把协助党委抓党风,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据统计,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落实牵头或协办任务3578次,组织专项工作检查3014次;3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纪检组(纪委)组织协调落实牵头和协办任务458次,组织专项检查191次,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三是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牵头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39个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牵头任务落实。目前,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和持续性工作114项,占任务总数的71.7%。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机关1331个牵头单位共落实任务2604项,占总数的82.3%。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系统治理、整体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据统计,31个省(区、市)、3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理论等分别达到112次和149次;组织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参加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分别达到108580人次和664人次。119家中央企业积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参与者达70693人次。二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断健全。据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39个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党委(党组)制定反腐倡廉制度194项。31个省(区、市)共颁布或修订完善法规、制度655项。三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逐步强化。在重点抽查中,对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及金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省市党委政府所属厅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县市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党的优良作风情况普遍得到“好”和“较好”的评价。四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区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深化干部人事、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税、金融、国有企业、现代市场体系及相关改革,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自查统计结果显示,11家中央金融企业总行(公司总部)制定或修订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范、职务消费改革等措施1088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18499项等。五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纠正。据统计,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26754个,处理4882人;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5239个,查处金额7770万元;查处教育违规收费问题3625个,涉及金额7.9亿元;处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36616件,处理1925人;查处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金违纪违法问题2272个,查处金额12.2亿元。六是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2010年各级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6000多件;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3441件、渎职犯罪案件4310件;各级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主管部门移送事项3000余件。
惩防体系建设经验得以总结。通过检查发现,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寻创新之路、举创新之措、求创新之效,总结出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如:注重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注重监督制约权力,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注重制度建设,构建以基本制度为支撑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紧紧围绕业务工作,注重惩防体系建设的融入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规划,注重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注重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推动促进体系建设工作。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探索总结的新做法、新经验包括:围绕促进企业发展,将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纳入现代企业管理之中;围绕健全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围绕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积极防控廉洁从业风险;围绕营造廉洁氛围,创建企业廉政文化;围绕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腐改革创新等。(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