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查十治”打造高速公路“廉政阳光示范工程”
杭瑞(杭州—瑞丽)高速公路,在湖北省境内全长200公里,工程总投资97.13亿元,是该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联系点。湖北省提出了打造杭瑞高速湖北段“廉政阳光示范工程”的目标。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多次到杭瑞高速公路湖北段现场调研,深化“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2009年9月5日,杭瑞高速湖北段刚刚开始动工,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带领省纪委、监察厅,省交通厅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多个路段工地,详细询问项目进展、招标采购、征地补偿等方面的情况,并要求杭瑞指挥部将“廉政阳光”贯穿于工程决策管理、招标采购、计量支付全过程,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各环节,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杭瑞指挥部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和省交通厅领导要求,坚持将防控关键部位与防控关键环节相结合,突出防控重点,对交通工程管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开展“十查十治”。“十查十治”是指:一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治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二查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治理未批先建、违规建设;三查项目招标投标,治理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专家评标不公,招标代理违规操作;四查诚信履约,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中标后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五查勘察设计,治理设计变更;六查质量安全,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粗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七查资金监管,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漏洞;八查工程监理,治理现场监管不到位、监理程序不严格、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九查试验检测,治理假数据、假报告;十查依法履职,治理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在按照“十查十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自查问题不够全面、深入细节不够明确、防控点定位不准确等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交通厅联合杭瑞指挥部,要求90多个参建单位再次进行自查、排查,要求参建单位的母体单位成立专项指挥班到项目部指导、监督、检查。同时,省级成立7个检查组,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认真排查,自查与排查共查出问题12类116个。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求每个单位都整理汇编成册,明确内容、责任、时限,进行边查边改、集中整改和长效整改。
根据工程建设检查存在的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会同交通厅及时印发了《关于打造湖北杭瑞高速公路“廉政阳光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以点带面,加强指导,深化创建,全力加强“示范点”建设。探索实践并总结形成了湖北交通建设“廉政阳光六同长效”工作法,即优质高效目标与“廉政阳光”目标同确立,高速公路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合同同签订,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与纪检监察、检察、司法、审计部门联动机制同建立,基层党建与“两型交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模式同探索,质量、安全、进度与“廉政阳光”公开同考核,经济社会效应与“刚毅品牌效应”同发挥。“廉政阳光六同长效”工作法为湖北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示范和借鉴。
为进一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湖北省交通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建设的通知》,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广“廉政阳光六同长效”工作法,并分别在杭瑞指挥部、麻武指挥部召开了湖北交通“廉政阳光工程”建设推进会,现场推行介绍杭瑞指挥部、麻武指挥部“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经验。在湖北交通系统内建立并落实了“五定”措施,即定点联系、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定期汇报、定期信息报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确保月月有活动、月月有重点、月月有小结,推动创建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拓展。
为确保“廉政阳光示范工程”抓有成效,湖北省要求工程指挥部党委制定和完善民主议事、集体议事规则,实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明确规定与施工所在地的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如在咸宁监狱建立了杭瑞廉政教育基地,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开展预防腐败防控治理和教育。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以“十查十治”为专项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根据此工程大资金、多项目的事实,要求90多个参建单位,坚持廉洁从建,着力打造质量“零缺陷”、安全“零事故”、环保“零破坏”、资金“零拖欠”、成本“零超支”、进度“零拖延”、拆迁“零群访”、廉政“零案件”的精品工程。(记者 周平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