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按照中央的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于2010年底积极协助农业部党组,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在部系统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农业部20个司局和46个直属单位共梳理绘制重点权力运行和业务流程图586份,排查出廉政风险点8215个,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11965条,并全部编制了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提高认识、强化理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提高规范化水平。积极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对廉政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是一种方式上的创新,更是观念上的创新,是反腐倡廉科学化的尝试和探索。驻部纪检组一方面广泛调查研究,学习借鉴一些省(市、区)和兄弟部门的做法和经验;另一方面深入学习中央的有关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农业部反腐倡廉的实际状况。通过调研和学习,驻部纪检组认识到,农业部近年来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已经形成了教育比较扎实、制度比较健全、监督比较严密的良好局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可以使惩防体系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加强领导、确立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农业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部领导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和作出指示,将其作为农业部干部作风建设重点内容之一。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部党组制定印发了《农业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构建长效机制等内容。同时,明确由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司局、直属单位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也都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指导,农业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并保持与各单位的日常联系,对部分单位进行了具体指导。
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是一项新工作,为探索适合农业部门和行业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模式,驻部纪检组选择了工作基础较好、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两个单位(一个司局、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先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部系统范围内全面开展,分四个阶段推进。一是学习动员阶段。部党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组织各单位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廉政风险排查阶段。各单位以处室为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根据风险程度以及发生机率大小,将廉政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等级。三是制定防控措施阶段。各单位研究分析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细化工作标准、完善监控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和措施。四是考核评估阶段。各单位报送专项工作报告和《廉政风险防控表》,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估,最终以完整的表格体现出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阶段性成果。
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在两方面突出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即以职责履行为主线,以权力运行为重点,着重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含项目管理)、执法监督、行政许可、内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外事管理、企业管理指导等8个方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二是突出重点环节。抓住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措施两个关键环节,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查找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工作职责、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因素引发不廉洁、不作为行为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在工作措施制定方面,各单位把握廉政风险分析的方法,以权力运行流程或业务流程为主线,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以处室查找为主,同时结合个人岗位职责进行查找,做到全覆盖、不漏项。将预防措施细化为多个具体任务,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进行梳理,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相关制衡和监督措施。
审核把关、动态管理。为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农业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司局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评估,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或完善的建议,并规定有问题的材料须在修改后重新提交,通过最终审定才算有效。四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工作重点转移到长效机制建设上,要求各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抓紧落实防范措施,逐步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保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常态化。同时,要求各单位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职能的变化,各单位每年排查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完善防控措施。
通过半年多的实践,农业部系统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重要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通过梳理工作流程和行政权力,各单位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