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从四方面创新非公企业党建体制机制
东莞非公经济组织超过34万家,经济总量占全市80%以上。近年来,东莞市委认真落实省委加快非公企业党建的战略部署,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汪洋书记在省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2011年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探索创新非公企业党建新模式,形成市、镇、村、企四级网络体系,促进了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构建市镇领导体制,明确非公党建工作责任。在市级率先成立专门机构。成立副处级的市企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领导企业党建工作的派出机构,专门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企业党建工作,制定政策文件,全面抓管理、抓服务、抓队伍,对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行宏观指导。在镇级创新成立专门机构。针对我市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绝大部分在镇街、村(社区),作为不设县的地级市,打破县级以下党委不设派出机构的常规,在32个镇(街)创新成立企业工委,作为镇(街)党委的派出机构,专门负责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服务管理体制,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在镇街一级成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在全市32个镇街成立32个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针对流动党员身份核实难的问题,探索出依据流出地党组织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有关证明材料等核实流动党员身份的九种途径。按照“就近、好管、管好”原则把核实身份的流动党员纳入有关党组织进行管理,并免费提供岗位信息、推荐就业、就业培训等服务,共开展技能培训34776人次,提供各类优惠办证服务8064次。在村、社区一级成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在各村(社区)、大型工业区、规模较大的人才市场和劳务市场成立609个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以登记流动党员、收集流动党员信息、为流动党员提供咨询服务为主,让流动党员随时随地找到登记窗口。累计登记党员超过8000人,提供各类咨询服务11256人次。
三是构建队伍建设体制,增强非公党建工作力量。强化指导和管理服务队伍。市企业工委配备11名专职工作人员,镇(街)企业工委设3-4个事业编制,目前市镇两级企业工委配备工作人员共171名。全市32个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各配给3-4个事业编制,全市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66名。在609个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建立一支1827人的兼职管理服务队伍。优化党组织书记队伍。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提倡党员企业主或经营管理层兼任党组织书记;广泛推行公推直选,赋予在我市工作六个月以上、核实党员身份的流动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享有“二次选举权”,建立起2500多人的企业党组织书记人才库;实施党组织书记培训工程,先后组织非公党组织书记近200人次到延安干部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院校进修学习,开展党组织书记岗位业务大轮训5期共2500人次。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转业复退军人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党员中选配了777名党性强、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对非公职的党建指导员给予每月不少于300元的津贴。发展党员志愿者队伍。积极发动非公企业党组织,以非公企业党员为主体,全市建立32个党员志愿服务中心和280支党员志愿服务队,近5000名党员志愿者活跃在扶贫济困、义工服务、政策宣讲、就业指导、法律咨询第一线。仅2010年,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311次,共13200余人次参加。
四是构建工作运行体制,形成非公党建工作合力。建立常委定期研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市委坚持每年定期召开常委会议,专题部署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同时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市、镇、村班子建设量化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市镇两级企业工委委员制度,把各业务职能部门的领导、业务科室骨干吸收为企业工委的兼职委员,有效整合各部门力量。建立市镇两级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企业工委牵头,统战、劳动、工商、税务、外经、社保、公安、工青妇、工商联及商会等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建立党群一体共建机制,落实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制度,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工作之间的协调配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群一体共建,2010年共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216个,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3863个,有效带动了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