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推进大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按照黑龙江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大项目建设工作实际,突出廉政风险防控这条主线,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创新监督机制,积极推进大项目跟进监督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分工负责,形成大项目跟进监督整体合力。成立了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跟进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担任。同时,抽调人员在市纪委监察局设立了大项目跟进监督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跟进监督工作。建立了项目跟进监督分工责任制,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发改、财政、审计、建设部门跟进监督的主要任务;建立了跟进监督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涉及多个部门跟进监督的重要问题;建立了情况报告制度、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等制度,形成了跟进监督的整体合力。
二是排查风险,强化监管,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点采取防控对策。在深入排查大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监督重点、项目招投标、项目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腐败几率较高的廉政风险点,本着事前明确责任和前期监控机制、事中明确监管环节和落实监管措施、事后加强监督检查和强化责任追究的思路,制定出台了《中共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跟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与之相配套的5个《细则》(即:《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风险点防控细则》、《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风险点防控细则》、《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点防控审计细则》、《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风险点防控细则》、《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安全风险点防控细则》)。《跟进监督意见》和《细则》共43条,这43条每一条都是针对一个重点问题或是一个廉政风险点采取的措施,力求通过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有效实施风险监控,达到依靠制度预防腐败的目的。一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控制。通过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制度和计划管理,着力解决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二是强化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通过建立工作机制,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比如,建立工程造价比照机制,以解决相同规模、同类地区、同类工程的工程造价差距大的问题;建立投资概算调整控制机制,以解决采取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等手段,超概算、超标准、超规模追加资金等问题。三是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突出了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重点围绕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建立“两个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投标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完善“三个机制”(中标后监管、中标后听证复核、失信退出机制)、实行“四个承诺”(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承诺制)、查处“五种行为”(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标投和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以堵塞招投标的“黑洞”,强化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和社会监督。
三是风险预警,责任追究,保障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建立了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分析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投资概算预算执行、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排查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因素、风险点和表现形式,通过提醒谈话、发送提醒书和提示卡等形式,动态监控,及时预警,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项目建设监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及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以促进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