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研究、精心筛选的基础上,选择2个市直单位、1个县和10个乡镇(办事处)作为市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
一、充分认识建立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的重要意义
党的地方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党的各级组织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担负着先行先试、总结经验、沟通信息、示范引导、研究问题等任务。切实加强联系点建设,对于探索总结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特点规律、加强联系点党组织全面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准确把握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党的地方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涉及面宽、政治性强、情况复杂。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党委中心任务,通过党务公开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中心任务完成。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要求,合理安排,稳步推进。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使党员优先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要积极探索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在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制度等方面下功夫,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把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司法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三、建立完善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建立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搭建公开平台,使党务公开有章可循、有效开展。
(一)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建立完善有关制度,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党务工作情况,党内评优表彰情况,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列入公开内容。要规范公开程序,坚持依法、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合理确定党务公开的运行流程,不断提高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二)规范公开范围和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采用党内会议,文件、简报以及党员列席旁听党的会议等形式公开。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和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及报刊等广泛多样的形式适时公开。建立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增强党的地方组织工作透明度。
(三)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及时了解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对群众意见限期答复及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的工作机制,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的地方组织及其成员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上级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四)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形式,加强对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健全,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公开程序规范严谨,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落实;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使之全面掌握党务公开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各联系点都要建立由党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党务公开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具体承担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和联络沟通等日常工作。
(三)上报工作信息,承担专项任务。各联系点要及时向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党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反映工作动态、工作经验以及意见建议的信息。要积极承担、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基础调研、相关制度运行试点和其他专项任务。在加强日常信息报送的同时,各联系点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市党务公开办公室上报前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报告。
(四)探索工作规律,积累工作经验。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措施。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探索党务公开科学途径和方式上下功夫,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把党务公开的原则要求逐步细化为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办法。要发挥联系点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先行先试、破解难题,开拓进取、稳步推进,为全市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积累经验。各联系点每半年至少要形成一篇有观点、有思路、有对策,有较强针对性的调研报告,分别于6月15日和年底前报市党务公开办公室。
对各联系点的工作,市党务公开办公室将通过信息交流、情况通报、调查研究、专项督办及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