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拆迁“蛀虫”
2009年春节期间,我们连续收到群众来信反映射阳经济开发区凤兴居委会会计卞某某及其他干部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私分征地拆迁资金等问题。
对此,县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初查初核。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制定的《案件线索评估办法》,我们着手收集有关开发区征地拆迁方面的线索,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大家一致认为,虽然举报的线索不够具体,但近年来开发区的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涉及资金数亿元———2005年至2007年,开发区累计下拨近9000万元征地拆迁资金给凤兴居委会,让其兑付给农户,居委会领款后,近3年时间未向开发区结报支出,直到2007年底,才一次性结报支出5800多万元,还有3000多万元存在长期未报账的异常情况。
为进一步掌握情况,我们安排调查人员到凤兴居委会进行走访,了解到卞某某在负责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之后,家庭经济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仅盖起了近300平方米的楼房,而且,卞某某这几年出手极为阔绰,“花钱如流水”。这一切,都为我们准确评估卞某某是否存在重大经济问题提供了富有价值的信息。
为了不打草惊蛇,先由开发区纪工委牵头对凤兴居委会两次结报的征地拆迁资金进行梳理,待整理出资金收支和结余数额后,调查人员迅速介入初核,对卞某某管理的征地拆迁资金库存情况进行突击盘点。经盘点发现,库存资金不但白条抵库现象严重,而且还短款10多万元。卞某某无法自圆其说,交代有10万元被他个人以其妻子名义作为融资款存入开发区,另外还借了6万元给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陈某的儿子开饭店。此后,我们又根据账面疑点乘胜追击,取得了卞某某重复结报支征地补偿费与劳力安置费243.07万元、虚报冒领50多万元青苗补助与征地补偿款的证据。
为进一步查清凤兴居委会在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迅速报请市纪委批准,对卞某某采取调查措施。
调查期间,卞某某始终坚持除了虚报冒领50多万元用于居委会招待费用外,自己没有得到一分钱。这使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于是我们坚持突审和查账相结合,从账面查找疑点线索、提供书证支持,做到以证促供。
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多、时间跨度长、资金流向杂、会计凭证分散,加之虚报冒领的款项也夹在其中,账面支出可谓真假难辨,如用手工逐笔查清,无异大海捞针。但无论是甄别真伪突破案件,还是后期核对取证,都必须以户为单位逐笔查清。于是,我们运用电脑数据库的查询、联接、比对功能,对征地拆迁的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中发现了人工很难发现的线索。对通过电脑比对发现的可疑线索,我们重新进入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从中掌握了卞某某虚报冒领疑点的证据。
在证据面前,卞某某坦白交代了虚报冒领78万元补偿费,其中54万元用于处理居委会招待费用,其余24万元被个人占有的违纪违法问题。
在查办卞某某案件的同时,我们分析,作为一个村会计能够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直接贪污巨额公款,且畅通无阻,其背后必然隐藏着深层次的问题,必须深挖细查,扩大战果。
卞某某在交代虚报冒领78万元补偿款后,开始封口,再次坚称自己没有其他经济问题。针对此情况,我们一方面加大外调力度,进一步核实口供的真实性,以及核对发现的疑点证据;另一方面,加大政策攻心力度,让其意识到问题已无法回避。
面对强大的法纪压力和有力的证据,卞某某改变了原先供述,详细交代了自己虚报冒领征地拆迁资金的问题及去向,以及以拆迁补偿为名为居委会集体支付50多万元招待费的问题,并对相关会计凭证进行了指认。
此外,卞某某还交代了开发区拆迁办原主任徐某某,工作人员李某某、董某某,凤兴居委会党支部原副书记陈某某、小组长郭某某等人,虚报冒领征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青苗赔偿费70余笔共200多万元的问题,并从会计凭证中对相关付款凭证进行了指认。我们据此顺藤摸瓜,先后对徐某某、李某某进行调查。由于卞某某的证词,加之前期调查基础工作扎实,很快查明徐某某、李某某分别贪污受贿18.5万元和13.7万元的问题。
针对开发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我们举一反三,先后对该区其他村居征地拆迁工作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广泛梳理排查案件线索。于2010年下半年,又查处了开发区合东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原主任张某某、原副主任梁某某3人涉嫌共同贪污征地拆迁资金的案件,证据固定后,涉案人员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侦查。目前,上述案件中卞某某、徐某某、李某某、陈某某、董某某等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梁某某等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纪委监察局)
(王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