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帮舅舅办了低保 却隐瞒了十几年
“自领到每月1000多元的低保金后,这三年多来我的日子好过多了,去年你们纪委还让他‘吃’了处分,也算是他‘罪’有应得吧。”日前,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四联季访”(联系各民主党派,联系基层党员群众,联系村、社区,联系企业)大走访时,该区王店镇凤珍村71岁的老人莫士荣激动地对前来走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到。
让老莫如此激动的,源于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监委去年查办的一起党员干部冒领低保户低保金的违纪案件,而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冒领低保户老莫低保金的竟然是他自己的亲外甥、时任王店镇镇西村党支部书记的高正坤。
去年8月,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监委在全区部署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督查组成员在实地走访和入户调查中,发现了该区王店镇凤珍村党员高正坤涉嫌冒领低保金的违纪问题线索。经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区纪委监委随即组建核查组进行初步核实。8月31日,区纪委监委决定对高正坤涉嫌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高正坤担任基层村干部、镇干部时间长达30多年,1984年到秀洲区王店镇凤珍村工作后,先后担任经济合作社委员、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主任,2002年11月至2005年3月移村担任王店镇镇西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4月到王店镇企业服务中心工作,直到2014年6月退休。
在调查中,高正坤交代,2004年上半年,他在担任王店镇镇西村党支部书记时,看到舅舅莫士荣体弱多病,家里很困难,而且收养的女儿也有精神病,属三级残疾,根据政策规定符合低保条件。于是,高正坤借口拿了其舅舅的身份证,并委托当时凤珍村的妇女主任张某(已于2014年过世)给其舅舅办理低保手续。
经村、镇审核通过后,莫士荣被列入低保对象,按照政策当时每月可以领取200多元的低保金。但让调查组人员吃惊地是,高正坤竟然将其舅舅的低保证、低保存折留在了自己这里。从2004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在长达十余年里,高正坤先后27次从其舅舅的低保存折内领取现金共计金额51480元供自己平时开销。
纸终究包不住火,事情总有败露的一天。2014年11月的一天,莫士荣因为女儿看病需要,到村里询问他女儿是否有低保证,村干部告诉他,他和他女儿的低保证2004年就已经办好了。“我一直不知道他给我办了低保,直到那天,我才知道自己一直是有低保补助的。事情败露后,高正坤赶紧到我家里把我的低保金存折和低保证都还给了我,存折里还有5万多元钱。当时我想,反正钱也拿到了也就算了。没想到你们纪委还来调查,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希望你们纪委也不要追究他的责任了。”莫士荣对区纪委监委的调查人员表示。
但老莫不清楚的是,作为一名党员,高正坤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违纪。违纪者必须受到严惩。2017年9月15日,经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高正坤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9月20日,秀洲区王店镇纪委就此案进行“一案双查”,对任职期间未有效履行低保户回访制度、造成低保户低保金长期被他人占用的时任王店镇凤珍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现任凤珍村党总支书记的王金祥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我知道自己犯错误了,这个事情是我自己头脑发昏,做了违纪的事情。我舅舅家里很困难,我还把他的低保金取出来一直在自己用,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作为一名老党员,做了这样的事情实在是不应该,我觉得也没脸见舅舅了,没脸面对乡里乡亲了,今后还怎么抬头做人啊?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请求组织宽大处理。”在忏悔书里,高正坤对自己的违纪行为后悔不已。
“低保金本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但高正坤却无视纪律和规矩,就连他亲舅舅的低保金也敢占用,而且长达十年之久,其性质特别恶劣,不仅逾越了党员的底线,更寒了群众的心。”嘉兴市秀洲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玉良表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脱贫攻坚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政策规定,自觉遵守党规党纪,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地生根。当前,区、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深挖细查”的决心、“问责到底”的韧劲,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和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到位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嘉兴市纪委监委)